结转亏损可扣除15年,中小企业最多可扣除所得的100%
亏损须包含在已申报的课税标准中,才能在15年内扣除,上限为所得的80%,中小企业为100%,适用于在韩国缴纳法人税的公司。
要点速览
- 结转期限
- 各营业年度开始日前15年以内开始的营业年度的亏损
- 扣除上限(一般法人)
- 各营业年度所得的80%
- 扣除上限(中小企业、正在履行重整计划的企业等)
- 各营业年度所得的100%
- 申报要件
- 包含在已申报、决定、更正或修正申报的课税标准中
- 扣除顺序
- 结转亏损 → 非课税所得 → 所得扣除
- 法律依据
- 法人税法(법인세법)第13条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缴纳法人税(법인세)的公司的创始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亏损(결손금)最长可在15年内从以后营业年度的所得中扣除,但只有包含在已申报或已确定的课税标准中的亏损才能扣除。每年的扣除上限为所得的80%,中小企业为100%。
亏损年度也要申报
要件规定在法人税法(법인세법)第13条第1款第1项第2目(나목)。结转亏损(이월결손금)必须包含在下列任一课税标准(과세표준)中,才能扣除:
- 依第60条申报的课税标准
- 依第66条由税务机关决定或更正(결정·경정)的课税标准
- 依国税基本法(국세기본법)第45条通过修正申报(수정신고)提交的课税标准
如果在亏损年度不申报,该亏损就不在已申报的课税标准中。它留在账簿上,但进不了课税标准的计算。这就是营业收入为0韩元也必须申报的原因。请参阅营业收入为0韩元的法人税申报,申报日程请参阅法人税申报准备从11月开始。
以往营业年度申报中遗漏的部分,可以通过更正请求(경정청구)纠正。
期限15年,上限80%或100%
第13条第1款也规定了期限:亏损必须发生在各营业年度开始日前15年以内开始的营业年度。扣除上限由第13条第1款但书规定。原则上为各营业年度所得(각 사업연도 소득)的80%。依租税特例限制法(조세특례제한법)第6条第1款认定的中小企业,以及正在履行重整计划(회생계획)的企业等由总统令规定的法人,上限为100%。
| 区分 | 发生期间要件 | 扣除上限 |
|---|---|---|
| 一般法人 | 发生于各营业年度开始日前15年以内开始的营业年度 | 各营业年度所得的80% |
| 中小企业 | 同上 | 各营业年度所得的100% |
| 正在履行重整计划的企业等 | 同上 | 各营业年度所得的100% |
实务上的分界点是中小企业身份。一旦不再是中小企业,上限就降至80%。如果公司成长后超出中小企业范围的那一年利润很大,即使还有累积的亏损,所得的20%仍要缴税。预计将脱离中小企业身份的法人,应事先计算在此前一个营业年度用掉多少亏损。
扣除顺序是固定的
第13条第1款规定,从各营业年度的所得中依次扣除下列金额和所得,顺序不能改变:
- 第14条第3款的结转亏损中满足15年和申报要件的金额
- 依法人税法和其他法律的非课税所得(비과세소득)
- 依法人税法和其他法律的所得扣除额(소득공제)
结转亏损最先扣除,其后是非课税所得和所得扣除。第13条第2款规定,计算课税标准时,一定金额不得结转到下一营业年度以后扣除。因此,非课税所得和所得扣除如果当年用不完就会消失。能够结转的只有亏损。
计算示例:产生税款的不是亏损不足,而是上限
假设某法人的结转亏损余额为150,000,000韩元,本年度各营业年度所得为100,000,000韩元。
| 项目 | 中小企业(上限100%) | 非中小企业(上限80%) |
|---|---|---|
| 本年度所得 | 100,000,000韩元 | 100,000,000韩元 |
| 扣除的亏损 | 100,000,000韩元 | 80,000,000韩元 |
| 课税标准 | 0韩元 | 20,000,000韩元 |
| 结转至下一营业年度的亏损 | 50,000,000韩元 | 70,000,000韩元 |
非中小企业的累积亏损多于所得,却仍要缴税。原因不是亏损不够,而是上限。因此,如果预计某个营业年度将超出中小企业范围,在那之前实现利润、按100%的上限用掉亏损,是有意义的选择。
到期消失的亏损与折旧
风险也有另一面。超过15年,剩余的亏损就直接消失。设立初期亏损较大而扭亏为盈较晚的公司,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亏损来不及使用就失去了。请按发生年度编制余额表,先查看即将到期的部分。
折旧方法的选择也比想象中影响更大。建筑物以外的有形资产如果不申报折旧方法,就会固定为余额递减法(정률법)。初期折旧额变大,初期亏损也随之增加。亏损变大本身并不是坏事。但15年内用不完就会消失,而且在此期间负债比率恶化,可能导致政府支援申请因财务条件不合格。请参阅新设法人的折旧方法申报。
检查清单
- 亏损年度也一定要申报法人税。
- 确认申报书的课税标准中确实反映了亏损。
- 按发生营业年度分别管理亏损余额。
- 15年以各营业年度开始日前15年以内开始的营业年度为准计算。
- 管理扣除顺序,使最早的亏损先被用掉。
- 每个营业年度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 脱离中小企业的年度,事先考虑上限降至80%的影响。
- 通过修正申报纳入课税标准的亏损也可以扣除。
- 经税务调查(세무조사)决定或更正而确定的亏损也可以扣除。
- 资本侵蚀(자본잠식)与结转亏损是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
- 亏损追溯扣除(소급공제)与结转扣除是不同的制度,先决定使用哪一种。
- 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另行审查亏损是否被承继。
- 每年在法人税申报附件中延续填写结转亏损明细。
- 使政府支援和担保申请书中的财务项目与亏损记载保持一致。
- 按发生年度把到期时间做成表格,先看即将消失的部分。
- 非课税所得和所得扣除不能结转,应在当年用掉。
- 亏损扣除先于非课税所得和所得扣除适用。
- 折旧方法的选择会影响初期亏损的规模,应一并检查。
常见韩语术语
| 术语 | 罗马字拼写 | 含义 |
|---|---|---|
| 이월결손금 | iwol gyeolsongeum | 以前营业年度发生、尚未扣除而结转的亏损 |
| 결손금 | gyeolsongeum | 营业年度的税务亏损 |
| 과세표준 | gwase pyojun | 课税标准,即适用税率的基数 |
| 각 사업연도 소득 | gak saeop yeondo sodeuk | 各营业年度的所得,从中扣除亏损和扣除额 |
| 수정신고 | sujeong singo | 公司自行更正已提交申报的修正申报 |
| 결정·경정 | gyeoljeong·gyeongjeong | 税务机关决定或更正课税标准,有时发生在税务调查之后 |
| 경정청구 | gyeongjeong cheonggu | 更正请求,即公司请求税务机关更正以往申报的程序 |
| 비과세소득 | bigwase sodeuk | 依法不征税的所得 |
| 소급공제 | sogeup gongje | 亏损追溯扣除,与结转扣除是不同的制度 |
| 회생계획 | hoesaeng gyehoek | 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司所履行的重整计划 |
依据
- 法人税法第13条第1款、第2款(법인세법 제13조 제1항·제2항)
- 法人税法第14条第3款(법인세법 제14조 제3항)
- 法人税法第60条、第66条(법인세법 제60조·제66조)
- 国税基本法第45条(국세기본법 제45조)
- 租税特例限制法第6条第1款(조세특례제한법 제6조 제1항)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19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