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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简易支付明细表自2027年1月支付部分起每月在Hometax提交

常用劳动者简易支付明细表自2027年1月支付部分起改为每月提交,首个期限为2027年3月2日。

PAPATONY税务与会计2026年10月19日更新约5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变化
2027年1月1日起支付的工资按月提交
提交期限
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首个月度期限
2027年3月2日(2027年1月支付部分)
最后一次半年度期限
2027年2月1日(2026年7至12月支付部分)
加算税宽限
2027年支付部分在半年度期限前提交,不征未提交加算税
半年缴纳者
宽限期延至2028年12月31日

在韩国,公司通过简易支付明细表(간이지급명세서)向国税厅(국세청)申报支付给常用劳动者(상용근로자)的工资。以往每半年提交一次。自2027年1月1日起支付的工资,改为每月提交。本指南面向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公司人事和薪资负责人,介绍新的期限、过渡期安排和加算税宽限。

2027年1月1日起有何变化

《所得税法》(소득세법)第164条之3第1项规定,简易支付明细表须在"所得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前提交。适用的所得有三类:

  • 支付给非日结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所得
  • 须代扣代缴的经营所得
  • 第21条第1项第19号规定的其他所得(人力劳务其他所得)

其中,经营所得和人力劳务其他所得已经按月提交。2027年1月1日起变化的是第一类,即常用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所得。该条末尾的施行日标注为"2027.1.1. 第164条之3第1项中第1号所得的修改部分"。按月提交原计划于2024年施行,经过两次推迟,于2027年开始实施。提交通过国税厅的网上税务平台Hometax(홈택스)进行。

各类所得的提交周期

所得类别表格提交期限是否另交年度支付明细表
常用工资薪金所得(2026年支付部分)简易支付明细表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次月最后一天(7月底、1月底)需要(次年3月10日)
常用工资薪金所得(2027年起支付部分)简易支付明细表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需要(次年3月10日)
日结工资所得支付明细表(지급명세서)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不适用
须代扣代缴的经营所得简易支付明细表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简易提交视为已提交
人力劳务其他所得简易支付明细表支付日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简易提交视为已提交

最后一列在实务中经常被混淆。第164条第7项规定,经营所得和人力劳务其他所得提交了简易支付明细表的,该部分视为已提交支付明细表。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这一视同规定。即使每月提交简易支付明细表,完成年终结算(연말정산)后的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明细表,仍须在次年3月10日前另行提交。年中入职员工的年终结算,见年中入职员工的年终结算。

过渡期安排:两个期限相隔一个月

2026年下半年的工资和2027年1月的工资,适用不同的规则。期限遇周六、周日或公休日的,顺延至次日(《国税基本法》(국세기본법)第5条第1项)。

  • 2026年7至12月支付部分:按半年提交。期限2027年1月31日为周日,顺延至2月1日(周一)
  • 2027年1月支付部分:首次按月提交。期限2月28日为周日,3月1日为三一节(삼일절)公休日,顺延至3月2日(周二)
  • 2027年2月支付部分:3月31日前
  • 此后每月:支付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对负责人来说,就是2月初提交半年度部分,4周后再提交第一份月度明细表。在1月底发放1月工资的公司,最好按支付日把1月部分分开,以免与归属2月的工资处理安排混在一起。

以支付日为准,而非归属月份

第164条之3第1项以"所得支付日"为起算点。公司在2月5日发放1月份工作的工资,该工资属于2月支付部分,须在3月底前提交。但是,同项括号内规定,适用第135条的所得,即适用工资薪金支付时间视同规定的所得,以纳税期间最后一天为支付日。年底仍有未付工资或奖金的公司,提交月份可能因这一括号规定而改变。应在结账前单独列出未付款项清单。

加算税免除1年,半年缴纳者2年

第81条之11第3项第1号设有宽限规定。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的常用工资薪金所得,只要在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次月最后一天前提交简易支付明细表,就不征收未提交加算税。根据第128条第2项按半年缴纳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这一期间延至2028年12月31日。半年缴纳制度见代扣税款半年缴纳。

需要区分以下几点:

  • 提交义务本身从2027年1月支付部分起按月履行。
  • 宽限的只是未提交加算税。
  • 如果连半年度期限也未提交,则不适用宽限。
  • 未获半年缴纳批准的公司,宽限到2027年支付部分为止。从2028年1月支付部分起,超过每月期限就会被征收加算税。

按月申报代扣税款的公司,最好把代扣代缴履行情况申报(원천징수이행상황신고,次月10日)和简易支付明细表(次月最后一天)放在同一个月度结账流程中。即使利用宽限期,2028年也终究要改为按月提交。

加算税的计算方式

第81条之11第1项规定的简易支付明细表加算税(가산세)如下:

  • 未在期限前提交:未提交部分支付金额的0.25%
  • 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提交:支付金额的0.125%
  • 已提交但内容不明确,或支付金额与事实不符:相应支付金额的0.25%
  • 即使没有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也会征收(同条第6项)。
  • 经营所得、人力劳务其他所得,在已征收支付明细表加算税的部分,不再重复征收简易支付明细表加算税(同条第5项)。

就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上述1个月的标准适用于2027年1月1日以后支付的部分。此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期限为2027年2月1日的2026年7至12月支付部分,适用原有规定:在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提交的,按0.125%征收(法律第19196号附则第6条第4项)。

核对清单

  1. 工资台账中的支付日一栏,以实际支付日为准,而不是归属月份。
  2. 在支付前区分常用劳动者、日结劳动者和经营所得者。
  3. 离职员工截至离职当月的支付部分,列入当月的明细表。
  4. 确认Hometax上代扣税款申报与简易支付明细表提交是不同的菜单。
  5. 确认是否获得半年缴纳批准,并把宽限结束时间(2027年底或2028年底)记入日历。
  6. 把3月10日提交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支付明细表另行记入日程。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간이지급명세서gani jigeup myeongseseo简易支付明细表,简要列明向劳动者等支付款项并提交给国税厅的明细表。
지급명세서jigeup myeongseseo支付明细表,工资薪金的年度明细表须在次年3月10日前提交。
상용근로자sangyong geulloja常用劳动者,即非日结、持续受雇的劳动者。
일용근로자iryong geulloja日结劳动者,按日受雇、按工作天数领取工资。
홈택스homtaekseuHometax,国税厅的申报和缴税网站。
국세청guksecheong国税厅,负责韩国国税的行政机关。
반기납부bangi napbu半年缴纳,经批准后代扣税款按半年而非按月缴纳的制度。
가산세gasanse加算税,未履行申报或提交义务时额外征收的税款。
인적용역 기타소득injeok yongyeok gita sodeuk人力劳务其他所得,《所得税法》第21条第1项第19号规定的所得。
원천징수이행상황신고woncheon jingsu ihaeng sanghwang singo代扣代缴履行情况申报,按月申报的公司须在次月10日前完成。

依据

  • 《所得税法》第164条之3第1项(소득세법 제164조의3 제1항),2026年7月1日施行版
  • 《所得税法》第164条第1项、第7项(소득세법 제164조 제1항·제7항)
  • 《所得税法》第81条之11第1项、第3项第1号、第5项、第6项(소득세법 제81조의11)
  • 《所得税法》法律第19196号附则第6条第4项,2025年12月23日修改(소득세법 법률 제19196호 부칙 제6조 제4항)
  • 《国税基本法》第5条第1项(국세기본법 제5조 제1항)
  • 国税厅《常用劳动者简易支付明细表按月提交施行时间推迟说明》(국세청 「상용근로자 간이지급명세서 매월 제출 시행시기 유예 안내」)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19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