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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确认书须在收到请求之日起10日内出具

员工或就业中心提出请求时,公司须在10日内出具离职确认书(附件第75号之4表格)。劝退按原因分为代码23和26。

PAPATONY人事与劳务2026年10月19日更新约6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期限
自收到出具请求书之日起10日
表格
《雇佣保险法施行规则》附件第75号之4表格
可提出请求者
员工或就业中心(고용센터)
代码23与26
23为公司原因,26为员工过错
具体理由
10个字以上,与丧失申报表代码一致
罚款
未出具或虚假出具,最高300万韩元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企业负责人事和薪资的人员,以及外籍管理者。离职员工要求出具离职确认书(이직확인서)时,公司必须在10日内出具。确认书上的理由代码会影响员工的失业救济金(실업급여)。如果是公司劝员工辞职的劝退(권고사직),更要谨慎。

提交了丧失申报,离职确认书并没有完成

离职处理中最常被遗漏的文件就是离职确认书。很多公司以为提交了四大保险丧失申报(4대보험 상실신고)就结束了,但两份文件连表格编号都不同。

文件《雇佣保险法施行规则》(고용보험법 시행규칙)表格
雇佣保险被保险人资格丧失申报表(고용보험 피보험 자격 상실신고서)附件第6号表格(별지 제6호서식)
离职确认书(이직확인서)附件第75号之4表格(별지 제75호의4서식)
员工使用的出具请求书(발급요청서)附件第75号之3表格(별지 제75호의3서식)

三份表格的使用时间也不同。出具义务在员工提出请求,或就业中心(고용센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提交时产生。公司没有主动先行出具的义务。但像劝退这样预计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离职,几乎一定会收到请求。建议在办理丧失申报时就把资料一并整理好。

期限是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10日。依据是《雇佣保险法》(고용보험법)第42条第3款和同法施行规则第82条之2,表格正面的处理期间栏也写明10日。离职确认书通过政府就业服务网站雇佣24(고용24)办理。

九个丧失理由代码

表格背面的填写说明附有代码表。抄写时措辞容易走样,下面按表格原文翻译。

类别代码表格原文理由
自愿辞职11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
自愿辞职12因工作场所迁移、劳动条件变动、拖欠工资等自愿辞职
公司原因或员工过错22停业、破产
公司原因或员工过错23因经营需要及公司不景气而裁员等导致的离职(包括解雇、劝退、荣誉退休)
公司原因或员工过错26因员工过错导致的惩戒解雇、劝退
期满31退休年龄
期满32合同期满、工程结束
其他41不适用雇佣保险
其他42双重雇佣

23和26都包括劝退,但性质正好相反。23是公司原因,26是员工过错。同样叫劝退,原因在哪一方,代码就不同。

选择代码时要遵守以下几点:

  • 离职确认书上的代码必须与丧失申报表上填写的类别代码一致。填写说明明确规定"填写丧失申报表上所记载的丧失理由类别代码"。
  • 两份文件的代码不一致时,就业中心会核实事实。
  • 必须写明10个字以上的具体理由,不能只填代码。
  • 销售下降、部门撤销、业务缩减等公司方面的原因,填23。关于经营性解雇,另请参考经营性解雇的50日和30日期限。
  • 员工在工作上的过失或违纪行为导致的,填26。
  • 实际是公司原因却填26,会推翻对员工领取资格的判断。
  • 实际是员工过错却填23,就等于公司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文件。
  • 不要把惩戒解雇处理为32(合同期满)。惩戒记录与行政记录不一致,在不当解雇纠纷中会降低公司主张的可信度。

填写12个栏目的顺序

表格(附件第75号之4表格,2020年8月28日修订)正面由12个编号栏目组成。标有星号的项目为必填栏。

栏目项目填写标准
②被保险单位期间计算对象期间(피보험단위기간 산정대상기간)第一行为离职日所在月的1日至离职日,往下每行倒推一个月。只填到累计满180日为止(通常7至8个月)
③报酬支付基础日数(보수지급 기초일수)②栏期间中作为报酬支付基础的天数合计
④累计被保险单位期间(통산피보험단위기간)③栏天数的总和
⑤工资计算期间(임금계산기간)含离职日在内的3个月。最后一行从离职月往前推3个月的那个月中、离职日次日对应的日期起,至该月末日止
⑥工资计算期间总天数⑤栏各行的天数
⑦工资明细(임금내역)基本工资和其他津贴按实际支付额。奖金和年假津贴按12个月总额乘以3/12
⑧日通常工资(1일 통상임금)仅在需要时填写。工作不满3个月的必填
⑨日基准报酬(1일 기준보수)仅限⑤栏期间的雇佣保险费全部按基准报酬缴纳的情况
⑩日约定工作时间(1일 소정 근로시간)从4小时以下、5、6、7、8小时以上五档中选择
⑪超短时间工作天数(초단시간 근로일수)离职前24个月中,每周约定工作时间不满15小时且约定工作日为2日以下的总天数
⑫基准期间延长(기준기간 연장)仅限离职日前18个月(符合⑪者为24个月)内有30日以上未领到报酬的事由时
①离职代码及离职理由(이직코드 및 이직사유)类别代码加10个字以上的具体理由

③栏是最容易出错的栏目,区别在于哪些计入、哪些不计入:

  • 无薪休息日不计入。
  • 未支付报酬的缺勤日也不计入。
  • 带薪休假计入。
  • 带薪休息日计入。

⑦栏的奖金和年假津贴有专门的计算方法:

  • 奖金按离职前12个月的支付总额乘以3/12。
  • 年假津贴同样乘以3/12。
  • 工作期间不满12个月的,用该期间的支付额乘以3,再除以实际工作的月数。工作6个月的,就是3/6。

⑫栏的事由代码有四种:1为疾病、受伤,2为工作场所停业,3为怀孕、分娩、育儿,4为其他。须附上未领到报酬的证明文件。⑪栏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而不是实际工作时间。⑧栏的通常工资依照《劳动基准法施行令》(근로기준법 시행령)第6条。

罚款与连带责任

表格背面的注意事项写明了处罚。员工或职业安定机构负责人(직업안정기관의 장)要求出具而未出具,或出具虚假内容的,可处3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과태료)。依据是《雇佣保险法》第118条第1款第2项和第3项。

此外还有一项责任。如果因虚假的离职确认书导致离职者不当领取失业救济金,该雇主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出于照顾员工的想法改写理由,公司就会成为不当领取的共同责任人。

减轻负担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如实填写。因公司原因让员工离开的,就填23,这一选择的代价会另外体现在雇佣支援金(고용지원금)方面。这与歪曲文件是两回事。外籍员工请另行参考按滞留资格区分的外籍员工雇佣保险适用。

检查清单

  • 丧失申报表的类别代码与离职确认书①栏代码一致
  • 具体理由在10个字以上
  • ②栏从离职月起倒推填写
  • ③栏已扣除无薪缺勤日
  • ③栏已计入带薪休息日
  • ④栏与③栏合计一致
  • ⑤栏最后一行的起始日对应离职日的次日
  • 奖金和年假津贴已适用3/12
  • 工作不满12个月者已按工作月数分摊
  • 工作不满3个月者已填写⑧栏
  • ⑩栏已选择约定工作时间档次
  • 距收到请求书之日尚未超过10日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이직확인서ijik hwaginseo离职确认书,记载离职理由和工资明细、由公司出具的文件,即附件第75号之4表格。
권고사직gwongo sajik劝退,员工在公司劝告下辞职。按原因填代码23或26。
피보험 자격 상실신고서piboheom jagyeok sangsil singoseo雇佣保险被保险人资格丧失申报表,员工离职时提交,即附件第6号表格。
발급요청서balgeup yocheongseo出具请求书,员工请求出具离职确认书时使用,即附件第75号之3表格。
고용센터goyong senteo就业中心,办理雇佣保险和失业救济金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고용24Goyong 24雇佣24,政府的在线就业服务网站。
실업급여sireop geubyeo失业救济金,由雇佣保险支付。
통상임금tongsang imgeum通常工资,由《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6条规定,填写在⑧栏。
소정근로시간sojeong geullo sigan约定工作时间,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可能与实际工作时间不同。
과태료gwataeryo罚款(行政罚款)。未出具或虚假出具离职确认书的,最高300万韩元。

依据

  • 《雇佣保险法施行规则》附件第75号之4表格(被保险人离职确认书,2020年8月28日修订):正面12栏,背面填写说明、丧失(离职)理由类别代码表及注意事项(고용보험법 시행규칙 별지 제75호의4서식)
  • 《雇佣保险法施行规则》第82条之2:自提交出具请求书(附件第75号之3表格)之日起10日内出具(고용보험법 시행규칙 제82조의2)
  • 《雇佣保险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表格:雇佣保险被保险人资格丧失申报表(고용보험법 시행규칙 별지 제6호서식)
  • 《雇佣保险法》第42条第3款:出具离职确认书的义务(고용보험법 제42조제3항)
  • 《雇佣保险法》第118条第1款第2项和第3项:300万韩元以下罚款(고용보험법 제118조제1항제2호·제3호):https://www.law.go.kr/LSW//lsLawLinkInfo.do?lsJoLnkSeq=1000537676&lsId=001761&chrClsCd=010202
  • 《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6条:通常工资,表格⑧栏引用(근로기준법 시행령 제6조)
  • 雇佣24 雇佣政策制度说明:出具期限、提交方式和离职理由代码(고용24 고용정책 제도안내):https://m.work24.go.kr/cm/c/f/1100/selecSystInfo.do?systClId=SC00000349&systId=SI00000343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19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