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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劳动部门须在25个工作日内处理劳动者申诉

面向被拖欠工资或遭遇违法用工的在韩劳动者,介绍申诉的提交方式、劳动监督官的调查程序、纠正指示和处理期限。

PAPATONY人事与劳务2026年10月23日更新约6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提交渠道
劳动门户网站(labor.moel.go.kr)或工作场所管辖的劳动官署
处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5日(不计星期六和公休日),可延长
欠薪纠正期限
原则上14日以内(单纯计算错误为25日以内)
控告、告发
2个月以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官
仍未拿到钱
申请欠薪及雇主确认书(《工资债权保障法》第12条)
咨询电话
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1350(工作日09:00~18:00)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工作、被拖欠工资或遭遇雇主违反劳动法的人,包括外国劳动者。通常的第一步是向劳动部门提交申诉(진정)。以下内容以2026年10月23日现行规定为准,主要依据《劳动基准法》(근로기준법)和雇佣劳动部训令《劳动监督官执务规程》(근로감독관 집무규정),该规程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4年6月26日。

什么是申诉,由谁处理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4条第1款,劳动者可以向雇佣劳动部长官或劳动监督官(근로감독관)举报违法事实。雇主不得因举报而解雇劳动者或给予其他不利待遇(第104条第2款),违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第110条)。

劳动监督官在地方雇佣劳动官署(지방고용노동관서)工作,可以进行现场调查、要求提交材料并询问双方(第102条第1款)。对违反劳动关系法令的犯罪,监督官履行司法警察官职务(第102条第5款)。《劳动基准法》禁止以国籍为由在劳动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第6条),执务规程也要求监督官不得因性别、年龄、国籍等实行差别对待。

执务规程把多种举报都作为“申告事件”处理,包括申诉、被害人的控告(고소)和第三人的告发(고발)等。申诉是请求劳动部门调查并纠正违法行为;控告是请求处罚,进入刑事程序。

向哪里提交、如何提交

  • 管辖:由问题发生地所在工作场所的管辖劳动官署处理。在多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原则上整个法人视为一个工作场所。企业已关闭的,由主要营业地的官署处理。申诉人住得较远的,官署之间协商后可以移送案件。
  • 网上:在劳动门户网站(노동포털,labor.moel.go.kr)的“民愿申请(민원신청)”中,选择申诉书(임금체불, 직장내 괴롭힘, 기타 노동법 위반:拖欠工资、职场欺凌及其他违反劳动法的情形)。职场性骚扰举报书以及产假、育儿休职相关申诉书另有专门表格。关于职场欺凌,另见After a harassment report, four employer duties carry fines in Korea。
  • 现场、邮寄或传真:从劳动门户网站下载同一表格填写。
  • 电话或来访咨询:监督官会先通过咨询尝试解决;无法解决时,可以作为书面申诉受理。

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电话为1350(收费,工作日09:00~18:00)。案件进度可以在劳动门户网站的“나의민원(我的民愿)”中查询。

调查如何进行

每个案件都会指定负责的监督官。监督官会向申诉人、雇主和证人发出到场通知书;情况紧急时,也可以用电话或传真通知。调查首先具体核实申诉人的请求事项。申诉人提出要求的,可以安排双方在不同时间分别接受调查;只有在双方说法不一致等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对质调查。

有些案件会较快结束。在非工资类案件中,如果雇主在电话中表示愿意纠正,监督官可以免除到场调查,给予14日以内的期限让其自行解决。

申诉人不配合的,案件可能被终结。2次以上不应到场通知,或邮件2次以上被退回的,可以视为无意继续申诉而终结案件。

集体申诉会受到更多关注。需要重点管理的集体欠薪案件,可由官署负责人亲自审阅并指定监督官。如果判断其他劳动者也受到同样的侵害,监督官还可以调查申诉内容以外的事项。提交前,请与同事统一事实陈述,并选定一名代表负责与监督官联系。

请准备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单、工资入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指示文件和消息,以及同事的陈述书等。工资单应载明的事项,见Payslips in Korea need six items, including the calculation method。接受调查前,先写下日期、地点和相关人员,以免陈述遗漏。录音只能使用本人参与的对话;录制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是被禁止的(《通信秘密保护法》(통신비밀보호법)第14条)。

纠正指示与刑事案件

在拖欠工资的申诉中,一经确认违法,监督官须在确认之日起(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纠正指示。拖欠工资(第43条)和离职时未结清款项(第36条)的纠正期限原则上都是14日以内;因计算平均工资等单纯计算错误造成的拖欠为25日以内。雇主在期限内支付的,案件终结;不支付的,监督官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检察官(검사)。

签字之前,请了解以下几点:

  • 发出纠正指示后,即使表示不再申诉,工资案件也不会终结。
  • 明确表示不希望处罚雇主(처벌불원)的,案件终结。该意思表示不能撤回,也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
  • 拖欠工资的犯罪,不得违背被害人明确表示的意思提起公诉;但已被公开名单的欠薪雇主在公开期间违法的除外(第107条第2款)。自2026年10月8日起,拖欠工资和离职时未结清款项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第107条第1款)。
  • 认定不存在违法行为的,须向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说明理由和依据。
  • 雇主已纠正、申诉人以此为由撤回申诉的,案件终结。

处理期限

案件类型处理期限
申诉(진정)自受理之日起25日以内
控告、告发(고소·고발)2个月以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官

25日的计算包括第一天,但不计星期六和公休日(《民愿处理法》(민원 처리에 관한 법률)第19条),实际上按工作日计算。申诉可在处理期限范围内延长一次;再次延长须征得申诉人同意。雇主为支付欠薪申请国家贷款的,经申诉人同意,可以暂缓处理50日。延长时须书面通知;延长期限届满仍未处理完毕的,须每月至少通知一次延迟原因和预计处理日期。

对结果有异议或仍拿不到钱时

  • 再次申诉(재신고):对已处理的申诉提出异议的,劳动部门会通过更换负责监督官、听取专门委员会意见等方式重新处理。同一案件反复提出的,可由至少包括1名外部委员的申告事件审查委员会审查。
  • 欠薪及雇主确认书(체불 임금등·사업주 확인서):需要申请由国家代为支付欠薪的“代支付金”(대지급금),或借助大韩法律救助公团(대한법률구조공단)提起诉讼时,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该确认书(《工资债权保障法》(임금채권보장법)第12条)。欠款仍未结清的,监督官须告知这两种途径。
  • 民事诉讼:申诉会给雇主施加压力,但不会替您收回款项。雇主始终拒绝支付的,需要取得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核对清单

  1.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单、入账记录和工作时间记录。
  2. 按时间顺序写下日期、金额以及谁说了什么。
  3. 通过劳动门户网站或向工作场所管辖的劳动部门提交申诉。
  4. 按要求到场,有需要时申请分别调查。
  5. 记下纠正期限和25日的处理期限。
  6. 签署不希望处罚的意思表示前,慎重考虑。
  7. 仍拿不到钱时,申请确认书,并了解代支付金或法律救助。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진정jinjeong申诉:请求劳动部门调查并纠正违法行为。
근로감독관geullo gamdokgwan劳动监督官:调查劳动法违法行为,并履行司法警察官职务。
지방고용노동관서jibang goyong nodong gwanseo地方雇佣劳动官署:受理和处理申诉的机关。
노동포털nodong poteol劳动门户网站:雇佣劳动部的网上申请平台(labor.moel.go.kr)。
시정지시sijeong jisi纠正指示:限期以书面形式要求纠正违法行为。
처벌불원cheobeol burwon不希望处罚的意思表示,作出后案件终结。
고소goso控告:被害人请求处罚的刑事举报。
내사종결naesa jonggyeol内查终结:在调查阶段结束案件。
체불 임금등·사업주 확인서chebul imgeumdeung saeopju hwaginseo欠薪及雇主确认书:用于申请代支付金或法律救助。
대지급금daejigeupgeum代支付金:由国家代替雇主支付的欠薪。

依据

  • 《劳动基准法》第6条、第102条、第104条、第107条、第110条(근로기준법)— https://www.law.go.kr/법령/근로기준법
  • 《劳动监督官执务规程》(雇佣劳动部训令第517号,2024年6月26日)第3条、第4条、第33条~第43条、附表3(근로감독관 집무규정)— https://www.law.go.kr/행정규칙/근로감독관집무규정
  • 《民愿处理法》第19条(민원 처리에 관한 법률 제19조)— 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원처리에관한법률
  • 《工资债权保障法》第12条(임금채권보장법 제12조)— https://www.law.go.kr/법령/임금채권보장법
  • 《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之10(형사소송법 제245조의10)— https://www.law.go.kr/법령/형사소송법
  • 《通信秘密保护法》第14条(통신비밀보호법 제14조)— https://www.law.go.kr/법령/통신비밀보호법
  • 雇佣劳动部劳动门户网站民愿申请(고용노동부 노동포털 민원신청)— https://labor.moel.go.kr/minwonApply/minwonApply.do?searchGubun=2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3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