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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健康保险与工伤保险申报:14天期限及迟报后果

面向在韩国雇用员工的雇主:健康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申报期限、迟报或漏报的后果,以及2026年的健康保险费率。

PAPATONY人事与劳务2026年10月26日更新约5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健康保险资格取得申报
自入职日起14天内
工伤保险保险关系成立申报
自事业开始之日起14天内
雇用及雇用终止申报
次月15日前
健康保险费率
2026年7.19%(劳资各半),2027年维持7.19%
漏报雇用
每人30,000韩元,上限1,000,000韩元
迟报期间发生工伤
向雇主征收保险给付额的50%(有上限)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雇用员工的所有雇主,包括外国人设立的公司和只雇用1名员工的个体经营者。有两项申报的期限是14天:新员工的健康保险资格取得申报,以及开业时的工伤保险保险关系成立申报。费率和规定以2026年10月为准。

适用对象

健康保险。 所有事业场的劳动者和雇主都是职场参保人(직장가입자)(《国民健康保险法》(국민건강보험법)第6条第2款)。以下人员除外:

  • 雇用期间不满1个月的日工;
  • 非常勤劳动者,以及每月约定工作时间不满60小时的短时间劳动者;
  • 所在地不固定的事业场的劳动者和雇主;
  • 没有劳动者或只雇用上述短时间劳动者的事业场的雇主(施行令第9条)。

已办理外国人登录(외국인등록)等手续并在适用事业场工作的外国劳动者也是职场参保人。外国人的雇用保险规则不同,请参阅外国员工的雇用保险取决于签证类型。

工伤保险(산재보험)。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适用于所有使用劳动者的事业(第6条)。没有最低工作时间要求,也不问劳动者的国籍。自2018年7月1日起,适用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事业。剩下的例外很少(施行令第2条):

  • 适用公务员、军人、船员、渔船船员或私立学校教职员灾害补偿制度的事业;
  • 家庭内雇用活动;
  • 非法人经营的农业、林业(伐木业除外)、渔业和狩猎业中常时劳动者不满5名的事业。

健康保险:申报什么、何时申报

申报期限依据
事业场适用申报(成为适用对象事业场时)14天内国民健康保险法第7条
新员工的职场参保人资格取得申报自资格取得日(入职日)起14天内国民健康保险法第8条第2款、第9条第2款
上一年度报酬总额通报3月31日前施行令第35条第1款

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向税务署提交上一年度简易支付明细书(간이지급명세서)的雇主,视为已通报报酬总额。但因漏填或错误导致国民健康保险公团(국민건강보험공단)无法确认所需事项的除外(施行令第35条第3款)。3月31日的期限来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施行令,此前为3月10日。

2026年健康保险费率为月报酬的7.19%,由雇主和劳动者各负担一半。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于2026年9月8日议决,2027年费率维持7.19%不变。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健康保险费合并征收(《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第8条第2款),2026年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为收入的0.9448%。

工伤保险:两种申报

  1. 保险关系成立申报(보험관계 성립신고)。 无论是否申报,保险关系都自事业开始之日成立(《雇用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保险费征收等相关法律》(고용보험 및 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 보험료징수 등에 관한 법률,下称“保险费征收法”)第7条)。应自成立之日起14天内向勤劳福祉公团(근로복지공단)申报(第11条第1款)。14天内结束的事业,应在结束日的前一天之前申报。按一定期间常时劳动者人数决定是否适用的事业,应在该期间结束之日起14天内申报。使用施行规则附件第2号格式(별지 제2호서식);建筑业和伐木业使用附件第3号格式,并附上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含工程费明细)(施行规则第7条第1款)。该申报同时适用于雇用保险。
  2. 劳动者雇用及雇用终止申报。 新雇用的劳动者,应在雇用之日所属月份的次月15日前申报;雇用关系结束的劳动者,应在结束之日所属月份的次月15日前申报(第16条之10第3款、第4款)。每月约定工作时间不满60小时的劳动者等可以不申报。已按《雇用保险法》(고용보험법)第15条申报被保险人资格的,无需重复申报(第16条之10第7款)。

原文称工伤保险对之后入职的员工无需另行申报,这是错误的:入职和离职都必须申报。

雇主还应在每年3月15日前申报上一年度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报酬总额(第16条之10第1款)。上述申报都可以在四大社会保险信息联网中心(4대사회보험 정보연계센터,www.4insure.or.kr)办理。该网站处理四大社会保险的事业场成立、参保人资格取得与丧失。

迟报或漏报的后果

违反情形后果依据
未作或虚假作出健康保险事业场适用申报5,000,000韩元以下罚款国民健康保险法第119条第3款
健康保险资格取得申报迟延仍从资格取得日所属月份的次月(1日取得的从当月)起征收保险费国民健康保险法第69条第2款
未作或虚假作出保险关系成立申报罚款:第一次1,000,000韩元,第二次2,000,000韩元,第三次及以上3,000,000韩元保险费征收法第50条、施行令附表2
漏报雇用或雇用终止每人30,000韩元,上限1,000,000韩元同上
虚假申报雇用或雇用终止第一次每人50,000韩元(上限1,000,000韩元),第二次80,000韩元(上限2,000,000韩元),第三次及以上100,000韩元(上限3,000,000韩元)同上
怠于成立申报期间发生工伤对自开始疗养起1年内产生请求事由的保险给付,向雇主征收50%(以该期间应缴保险费的5倍为限)保险费征收法第26条、施行令第34条第1款

工伤保险支付的给付

给付内容条文
疗养给付(요양급여)在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接受的治疗;3天内可治愈的不支付第40条
停工给付(휴업급여)因疗养无法工作期间每天平均工资的70%;3天以内不支付第52条
伤残给付(장해급여)按伤残等级支付年金或一次性给付第57条
护理给付(간병급여)治愈后需要常时或随时护理并实际接受护理的人第61条
遗属给付(유족급여)因工死亡时向遗属支付年金或一次性给付第62条
伤病补偿年金(상병보상연금)开始疗养满2年仍未治愈、符合重症疗养状态等级且无法工作时,代替停工给付支付第66条
丧葬费(장례비)平均工资的120天份(在公告的上下限范围内)第71条
职业康复给付(직업재활급여)职业培训费用和津贴、复职支援第72条

保险给付依受给权人的请求支付(第36条第2款),因此劳动者或遗属需要向勤劳福祉公团提出请求。

检查清单

  • 雇用第一名员工时:分别在14天内完成健康保险事业场适用申报,以及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险关系成立申报。
  • 每有新员工入职:健康保险在14天内申报,国民年金、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在次月15日前申报。
  • 准确管理员工的姓名、居民登录号码或外国人登录号码、入职日期和报酬。申报有误需要更正申报,领取给付时也可能出问题。
  • 每年3月:确认简易支付明细书已提交给税务署,并在3月15日前申报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报酬总额。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직장가입자jikjang gaipja职场参保人,即通过事业场参加健康保险的劳动者和雇主。
자격취득 신고jagyeok chwideuk singo资格取得申报,即员工成为参保人时的申报。
보험관계 성립신고boheom gwangye seongnip singo保险关系成立申报,即申报事业已适用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
산재보험sanjae boheom工伤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的简称。
근로복지공단geullo bokji gongdan勤劳福祉公团,负责工伤保险成立申报和保险给付的公共机构。
국민건강보험공단gungmin geongang boheom gongdan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运营健康保险的公共机构。
간이지급명세서gani jigeup myeongseseo简易支付明细书,向税务署报送工资等的简易明细。
보수총액bosu chongaek报酬总额,用于结算保险费的全年报酬合计。
요양급여yoyang geubyeo疗养给付,用于因工伤病治疗的给付。
과태료gwataeryo罚款,由行政机关处以的金钱制裁。

依据

  • 《国民健康保险法》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69条、第119条(국민건강보험법):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건강보험법
  • 《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第9条、第35条、第44条(국민건강보험법 시행령):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건강보험법시행령
  • 保健福祉部关于2027年健康保险费率的新闻稿(보건복지부 보도자료, 2026.9.8): https://mohw.go.kr/board.es?act=view&bid=0027&list_no=1491824&mid=a10503010100&nPage=1&tag=
  • 《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第8条(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 https://www.law.go.kr/법령/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
  • 《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施行令》第4条,2026年费率(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 시행령): https://www.law.go.kr/법령/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시행령
  • 《雇用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保险费征收等相关法律》第7条、第11条、第16条之10、第26条、第50条(고용보험 및 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 보험료징수 등에 관한 법률): https://www.law.go.kr/법령/고용보험및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보험료징수등에관한법률
  • 同法施行令第34条及附表2(같은 법 시행령): https://www.law.go.kr/법령/고용보험및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보험료징수등에관한법률시행령
  • 同法施行规则第7条及附件第2号、第3号格式(같은 법 시행규칙): https://www.law.go.kr/법령/고용보험및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보험료징수등에관한법률시행규칙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5条、第6条、第36条、第40条、第52条、第57条、第61条、第62条、第66条、第71条、第72条(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 https://www.law.go.kr/법령/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令》第2条及附则(总统令第28506号)(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 시행령): https://www.law.go.kr/법령/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시행령
  • 生活法令信息“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的适用范围”(찾기쉬운 생활법령정보): https://www.easylaw.go.kr/CSP/OnhunqueansInfoRetrieve.laf?onhunqnaAstSeq=82&onhunqueSeq=1786
  • 《国民年金法施行规则》第6条第1款(국민연금법 시행규칙):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연금법시행규칙
  • 四大社会保险信息联网中心(4대사회보험 정보연계센터): https://www.4insure.or.kr/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6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