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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金计算器

确认满1年、每周15小时的条件,按离职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以雇佣劳动部的方式计算离职金。

工作期间

按4周平均每周工作15小时以上吗?

若每周15小时以上和不足15小时的期间混在一起,请把不足15小时的期间填入下面的“从工龄中扣除的期间”(雇佣劳动部解释3818,2021年)。

从工龄中扣除的期间

兵役休职、已中期结算的期间、按规定不计工龄的个人休职、每周不足15小时的期间。试用、产假、育儿休职、工伤疗养、公司原因停工不扣除。

平均工资(离职日前3个月)

没有计算期间。请核对日期,或填写日通常工资以该金额计算。

₩

按天数比例填入下面各期间的栏位。若每月不同或有加班费等,请直接修改栏位。

平均工资中扣除的期间(施行令第2条第1款)

扣除这些期间的天数以及期间内领取的工资。

₩

计算事由发生前12个月领取的定期奖金、节日奖金等。按 × 3/12 计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 × 3/工作月数,劳动部例规第39号)。

₩

计算事由前1年内已产生支付事由的未休年假补偿。按 × 3/12 计入。因离职而新产生的补偿不计入。

详细核对: 平均工资计算器

日通常工资(可选)

平均工资低于此金额时,按通常工资计算(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2款)。

结果

请填写入职日和最后工作日。

计算标准

  • 连续工作满1年且按4周平均每周15小时以上即可领取离职金(劳动者退休给付保障法第4条第1款)。1年按日历计算,不是365天。
  • 离职金 = 日平均工资 × 30天 × 在职天数 ÷ 365(第8条第1款)。平均工资低于通常工资时按通常工资计算(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2款)。
  • 平均工资 = 离职日前3个月工资 ÷ 该期间天数(加上1年奖金 × 3/12 和已产生支付事由的年假补偿 × 3/12)。日平均工资按0.01韩元进位(与雇佣劳动部计算器相同)。
  • 3个月内的试用期前3个月、产假、育儿休职、工伤疗养、用人单位原因停工等,天数和工资都扣除(施行令第2条第1款)。
  • 常用4人以下的单位自2010年12月1日起须支付离职金,2012年以前按50%(法律第10967号附则第8条)。
  • 离职金请求权3年后因时效消灭(第10条)。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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