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四大社会保险:2026年费率与雇主申报期限
面向在韩国首次雇用员工的雇主,整理2026年四大社会保险的费率、劳资分担比例和各项申报期限。
要点速览
- 参保对象
- 雇用1名以上员工的所有经营场所
- 2026年国民年金
- 工资的9.5%(员工4.75%,雇主4.75%)
- 2026年健康保险
- 7.19%加长期护理0.9448%,劳资各半
- 新员工申报
- 健康保险14日内;年金和雇佣保险次月15日前
- 保险费缴纳
- 次月10日前
- 工资总额申报
- 雇佣和工伤3月15日前;健康保险3月31日前
在韩国只要雇用1名员工,经营场所和员工就必须加入四大社会保险(4대보험),即国民年金、国民健康保险、雇佣保险和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本指南整理2026年的费率、员工与雇主的分担比例以及各项申报期限。费率每年都会变化,请务必确认数字适用的年份。
四种保险及其运营机构
每种保险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和运营机构。四种保险的保费通知和征收都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국민건강보험공단)负责,因此雇主通过一个渠道缴费。
| 保险 | 负责机构 | 主要给付 |
|---|---|---|
| 国民年金(국민연금) | 国民年金公团(국민연금공단) | 老龄年金、残疾年金、遗属年金、返还一次性给付 |
| 健康保险(건강보험) |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 | 诊疗费、药费、健康体检 |
| 长期护理保险(장기요양보험) |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与健康保险费一并征收) | 为难以独立处理日常生活的老年人等提供护理支援 |
| 雇佣保险(고용보험) | 勤劳福祉公团(근로복지공단)、雇佣劳动部(고용노동부) | 失业给付、职业培训、就业支援 |
| 工伤保险(산재보험) | 勤劳福祉公团 | 工伤的疗养给付、停工给付、伤残给付、遗属给付 |
参保对象
- 国民年金:使用1名以上劳动者的所有经营场所。18岁以上未满60岁的员工参保。
- 健康保险:所有经营场所的员工和雇主都成为职场参保人。
- 雇佣保险和工伤保险:适用于使用劳动者的所有事业,只有家庭雇用、非法人的小规模农业等少数事业除外。
- 雇主本人:使用未满300名劳动者的雇主以及不雇用劳动者的个体经营者,经勤劳福祉公团批准可为自己投保工伤保险。
部分员工不属于某项保险的对象:
| 保险 | 一般不适用的对象 |
|---|---|
| 国民年金 | 60岁以上员工;每月约定工时未满60小时的短时劳动者(有部分例外) |
| 健康保险 | 雇用期未满1个月的日工;每月约定工时未满60小时的短时劳动者 |
| 雇佣保险 | 每月未满60小时或每周未满15小时的劳动者(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者和日工仍适用);65岁以后新受雇者不适用失业给付和育儿休假给付等 |
| 工伤保险 | 没有工时门槛,短时劳动者和日工也适用 |
即使合同名为“自由职业合同”,也不能据此定论。韩国法院看实质,即是否以工资为目的、在雇主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大法院(대법원)2006年12月7日判决,2004다29736)。被认定为劳动者的,适用四大社会保险。
完成外国人登记的外籍员工与韩国员工一样成为健康保险职场参保人,也加入国民年金,但本国年金制度不适用于韩国人的国家(对等原则)的国民等少数情形除外。雇佣保险因滞留资格而异,请参阅按签证区分的外籍员工雇佣保险。
2026年费率与负担方
| 项目(2026年) | 合计 | 员工 | 雇主 |
|---|---|---|---|
| 国民年金 | 9.5% | 4.75% | 4.75% |
| 健康保险 | 7.19% | 3.595% | 3.595% |
| 长期护理保险 | 0.9448% | 0.4724% | 0.4724% |
| 雇佣保险(失业给付) | 1.8% | 0.9% | 0.9% |
| 雇佣保险(就业稳定与职业能力开发) | 0.25%~0.85% | 无 | 全额 |
| 工伤保险 | 按行业确定,平均1.47% | 无 | 全额 |
- 国民年金上调日程:费率每年上调0.5个百分点,2027年为10.0%(劳资各5.0%),2033年起为13%。2025年修订法对所有年龄适用同一日程。
- 基准所得月额(기준소득월액)上下限:年金保险费按基准所得月额计算:2026年6月30日前为400,000韩元~6,370,000韩元,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为410,000韩元~6,590,000韩元。因此每月保险费在2026年7月~12月为38,950韩元~626,050韩元,2027年1月起为41,000韩元~659,000韩元,劳资各付一半。
- 健康保险:2027年费率维持7.19%(2026年9月8日决定)。长期护理保险费按工资的0.9448%计算,约相当于健康保险费的13.14%。截至核实时,2027年长期护理保险费率尚无确定资料。
- 按规模区分的就业稳定与职业能力开发保险费(仅雇主负担):未满150人0.25%;150人以上的优先支援对象企业(우선지원대상기업)0.45%;150人以上未满1,000人0.65%;1,000人以上企业及国家、地方政府0.85%。雇主的雇佣保险费合计为1.15%~1.75%。
- 优先支援对象企业:按行业和常时劳动者人数确定。例如制造业500人以下,建筑业和信息通信业300人以下,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200人以下,其他行业100人以下。符合《中小企业基本法》的中小企业也视为优先支援对象企业。
- 工伤保险:每年按28个事业类别确定费率。2026年平均1.47%中含通勤事故费率0.06%。
- 两项小额负担金:与工伤保险费一并由雇主负担。工资债权负担金(임금채권부담금)自2026年1月1日起为工资总额的0.09%(原为0.06%)。石棉受害救济分担金(석면피해구제분담금)2026年为0.006%,常时劳动者未满20人的雇主无需缴纳(建筑业除外)。
申报期限
| 情形 | 国民年金 | 健康保险 | 雇佣和工伤保险 |
|---|---|---|---|
| 首次雇用员工(经营场所成立申报) | 次月15日前 | 14日内 | 14日内 |
| 员工入职(资格取得申报) | 次月15日前 | 14日内 | 次月15日前 |
| 员工离职(资格丧失申报) | 次月15日前 | 14日内 | 次月15日前 |
- 参保资格在最后工作日的次日终止。
- 使用《雇佣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的保险费征收等相关法律》(고용보험 및 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 보험료징수 등에 관한 법률)施行规则附件第2号格式(별지 제2호서식)一份表格,即可同时完成四种保险的经营场所申报。公团会自行核实营业登记证明和法人登记簿誊本,只有不同意核实时才需附上复印件。
- 可在四大社会保险信息联网中心(4대사회보험 정보연계센터,4insure.or.kr)在线统一办理四种保险,该网站还提供保险费试算功能。
缴费、年度申报与处罚
- 缴费:当月保险费须在次月10日前缴纳,可申请自动扣款。
- 滞纳金:健康保险费逾期时,每天加收欠缴金额的1,500分之1,上限2%;超过30日后每天再加收6,000分之1,合计上限5%。经催缴仍不缴纳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可按国税欠税处分的方式扣押财产。
- 工资总额申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须在3月15日前(雇佣和工伤保险)和3月31日前(健康保险)申报。健康保险期限由2026年9月施行令修订从3月10日延后。已向国税厅提交的工资收入简易支付明细表如无错误,视为健康保险通报。之后结算保险费。
- 国民年金:没有年终结算。国民年金公团每年7月根据上一年度收入重新确定基准所得月额。
- 年中工资变动:雇主可以申请变更健康保险的工资月额(常时100人以上的经营场所必须申请)。国民年金方面,差额达到告示比例以上且员工同意时,可申请变更。
- 工资以外的收入:职场参保人的工资以外收入(租金、利息、股息、经营收入等)每年超过2,000万韩元时,对超出部分另行征收健康保险费。
- 罚款:未申报或虚假申报时,国民年金处50万韩元以下,健康保险经营场所申报处500万韩元以下,雇佣和工伤保险申报(含工资总额申报)处300万韩元以下。
核对清单
- 将雇主负担部分计入预算:2026年未满150人的企业约为工资的9.97%,另加工伤保险费和负担金。
- 首次雇用后14日内完成经营场所成立申报(国民年金在次月15日前)。
- 按期申报入职和离职。
- 确认短时劳动者、日工和高龄员工的适用除外情况。
- 在次月10日前缴纳保险费。
- 雇佣和工伤保险在3月15日前、健康保险在3月31日前申报工资总额。
- 情况复杂时,可咨询公认劳务士(공인노무사)或税务士(세무사)。
常见韩语术语
| 术语 | 罗马字拼写 | 含义 |
|---|---|---|
| 4대보험 | sadae boheom | 国民年金、健康保险、雇佣保险、工伤保险的统称。 |
| 국민연금 | gungmin yeongeum | 由国民年金公团运营的公共年金。 |
| 건강보험 | geongang boheom | 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运营,公团也负责征收四种保险费。 |
| 장기요양보험 | janggi yoyang boheom | 与健康保险费一并征收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
| 고용보험 | goyong boheom | 提供失业给付、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援的保险。 |
| 산재보험 | sanjae boheom | 补偿工伤的保险,保险费仅由雇主负担。 |
| 자격취득신고 | jagyeok chwideuk singo | 申报员工已加入保险。 |
| 자격상실신고 | jagyeok sangsil singo | 申报员工的参保资格已终止。 |
| 기준소득월액 | gijun sodeuk worak | 计算国民年金保险费的基准月收入。 |
| 보수총액신고 | bosu chongaek singo | 申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并据此结算保险费的手续。 |
依据
- 国民年金法 第8条、第12条、第21条、第88条、第88条之2、第89条、第126条、第131条(국민연금법)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연금법
- 国民年金法施行令 第2条、第5条、第7条、第9条、第19条、第111条(국민연금법 시행령)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연금법시행령
- 国民年金法施行规则 第3条、第6条(국민연금법 시행규칙)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연금법시행규칙
- 国民健康保险法 第6条~第10条、第71条、第78条、第80条、第81条、第109条、第119条(국민건강보험법)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건강보험법
- 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 第9条、第35条、第36条、第41条、第44条(국민건강보험법 시행령)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건강보험법시행령
- 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规则 第3条、第4条(국민건강보험법 시행규칙)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민건강보험법시행규칙
- 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 第1条、第8条、第9条及同法施行令第4条(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시행령) — https://www.law.go.kr/법령/노인장기요양보험법시행령
- 雇佣保险法 第8条、第10条、第14条、第15条及同法施行令第2条、第3条、第7条、第12条、附表1(고용보험법·시행령) — https://www.law.go.kr/법령/고용보험법시행령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 第6条、第36条、第124条及同法施行令第2条、第122条(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시행령) — https://www.law.go.kr/법령/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
- 雇佣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的保险费征收等相关法律 第4条、第11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之7、第16条之10、第50条及同法施行规则第7条、附件第2号格式(고용보험 및 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 보험료징수 등에 관한 법률) — https://www.law.go.kr/법령/고용보험및산업재해보상보험의보험료징수등에관한법률
- 工资债权保障法 第3条、第9条及雇佣劳动部告示第2025-100号(임금채권보장법, 고용노동부고시 제2025-100호) — https://www.law.go.kr/행정규칙/임금채권보장법%20사업주%20부담금비율%20고시
- 石棉受害救济法 第31条、第32条及气候能源环境部告示第2025-25号《2026年度石棉受害救济分担金率》(석면피해구제법, 기후에너지환경부고시 제2025-25호) — https://www.law.go.kr/행정규칙/2026년도%20석면피해구제분담금률
- 雇佣劳动部新闻稿(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平均工伤保险费率维持1.47%(고용노동부 보도자료) — https://www.moel.go.kr/news/enews/report/enewsView.do?news_seq=18810
- 国民年金公团 年金保险费与基准所得月额说明(국민연금공단) — https://www.nps.or.kr/pnsinfo/ntpsklg/getOHAF0038M0.do
- 保健福祉部 2027年健康保险费率决定(2026年9月8日)(보건복지부) — https://mohw.go.kr/board.es?act=view&bid=0027&list_no=1491824&mid=a10503010100&nPage=1&tag=
- 大法院2006年12月7日判决 2004다29736(대법원 판결) — https://www.law.go.kr/LSW/precInfoP.do?precSeq=194093
- 四大社会保险信息联网中心(4대사회보험 정보연계센터) — https://www.4insure.or.kr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3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