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业务推进费限额:中小企业从3,600万韩元起算
韩国企业业务推进费的损金限额,是基本限额加按收入金额计算的限额。中小企业全年基本限额为3,600万韩元。
要点速览
- 基本限额
- 1,200万韩元(中小企业3,600万韩元)×月数÷12
- 按收入金额的限额
- 100亿韩元以下0.3%,超出部分0.2%、0.03%
- 特殊关系人收入金额
- 只按比率算出金额的10%计入
- 需要合格凭证的标准
- 单笔超过3万韩元(庆吊金20万韩元)
- 不动产租赁业等
- 符合施行令第42条第2款要件时限额减半
- 超限额部分
- 不计入损金,按其他社外流出处分
本文面向负责决算和法人税申报的在韩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税务人员。企业业务推进费(기업업무추진비,即业务招待费)只能在限额内计入损金。限额是基本限额与按收入金额计算的限额之和,中小企业的基本限额从3,600万韩元起算。
名称已变,限额分两层
“招待费”(접대비)这一名称自2024年起已从法律中消失。《法人税法》(법인세법)第25条的标题是企业业务推进费。即使会计科目仍叫招待费,税务调整(세무조정)也依照该条进行。实务中比名称更重要的是,限额的计算是两层结构。
限额是基本限额和按收入金额计算的限额分别计算后相加的金额。不是二者取其大,而是合计。即使销售额很小,也有基本限额;销售额增加,限额也随之增加。
基本限额:中小企业为3,600万韩元
《法人税法》第25条第4款第1项的公式很简单:以1,200万韩元(中小企业为3,600万韩元)乘以该事业年度的月数,再除以12。月数按历法计算,不满1个月的天数按1个月计。
- 一般法人基本限额:1,200万韩元 × 事业年度月数 ÷ 12
- 中小企业基本限额:3,600万韩元 × 事业年度月数 ÷ 12
- 月数计算:不满1个月的天数进位为1个月
- 中小企业判定:依《税收特例限制法》(조세특례제한법)第6条第1款认定的中小企业
7月设立、12月决算的中小法人,月数为6,基本限额为36,000,000韩元 × 6 ÷ 12 = 18,000,000韩元。如果以为设立第一年就能用满全年限额而照常支出,其中一半将不能计入损金(손금)。
按收入金额计算的限额:100亿韩元以下为0.3%
第4款第2项对收入金额适用下列比率。这是分段累进结构,不是简单的乘法。
| 收入金额 | 比率 |
|---|---|
| 100亿韩元以下 | 0.3% |
| 超过100亿韩元、500亿韩元以下 | 3,000万韩元 +(收入金额 − 100亿韩元)× 0.2% |
| 超过500亿韩元 | 1亿1,000万韩元 +(收入金额 − 500亿韩元)× 0.03% |
这里的收入金额(수입금액),是指依《法人税法施行令》第42条第1款,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销售额,包括事业年度中终止的业务部门的销售额。对于与特殊关系人(특수관계인)交易产生的收入金额,只按适用上述比率算出金额的100分之10计入限额。关联公司销售占比高的法人,会因为这项但书而使限额比预想的小。
销售额30亿韩元的中小企业,全年限额为36,000,000韩元 +(3,000,000,000韩元 × 0.3%)= 36,000,000韩元 + 9,000,000韩元 = 45,000,000韩元。
以不动产租赁为主业的,限额减半
第25条第5款规定,对符合总统令所定要件的内国法人,超过基本限额与按收入金额计算的限额合计额100分之50的部分,不计入损金。施行令第42条第2款列举了这些要件。本文已确认的有以下两项,完整要件请以施行令第42条第2款原文为准:
- 事业年度终了日当天,控股股东等(지배주주등)持有的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或出资总额的100分之50
- 该事业年度以不动产租赁为主业,或者租金、利息、股息等合计达到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销售额的100分之50以上
同样的要件也适用于把业务用乘用车折旧费限额从800万韩元减为400万韩元的规定(法第27条之2第5款)。控股公司性质较强的法人,两项限额会同时减半。车辆相关内容另请参阅业务用乘用车行驶记录与业务专用保险。
在限额之前,先看凭证
限额计算是第二道关口,第一道关口是第25条第2款。单次招待支出的金额超过施行令第41条第1款的标准,却没有合格凭证(적격증빙)的,该笔支出在计算限额之前就不能计入损金。
- 庆吊金(경조금):20万韩元
- 其他情况:3万韩元
- 合格凭证:信用卡销售单据、现金收据、税金计算书、计算书、源泉征收收据等
- 信用卡等必须是以该法人名义办理的(施行令第41条第6款)
- 加盟店名义与实际供应方不同的销售单据不予认可(同条第5款)
第2款但书只开了两种例外。第一,在境外因除现金外没有其他支付手段、难以取得证据资料的,该境外支出。第二,直接从农渔民处购买货物并通过金融机构等支付价款的支出;即便如此,也必须在申报法人税时附上汇款明细表(송금명세서)一并提交,才予认可。经常出差海外的法人可以依据第一种例外整理,但在当地能使用银行卡的地区发生的现金支出不属于此列。
决算前检查清单
- 即使会计科目仍叫招待费,税务调整也按企业业务推进费处理。
- 按《税收特例限制法》第6条第1款的标准确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 因设立、合并等使事业年度不满1年的,按月折算减少基本限额。
- 收入金额按企业会计准则的销售额计算,并包括终止业务的销售额。
- 单独汇总与特殊关系人交易的销售额,只按10%反映。
- 先筛出单笔超过3万韩元、缺少合格凭证的支出。
- 庆吊金按20万韩元的标准另行检查。
- 找出用非法人名义的卡支付的交易。
- 确认销售单据上的商号、营业场所地址与实际供应方一致。
- 境外现金支出,记录当地没有其他支付手段的情况。
- 直接向农渔民采购的部分,在申报前确认是否附上汇款明细表。
- 不动产租赁收入占销售额的比重接近50%时,提前研究50%缩减规定。
- 以事业年度终了日为准,确认控股股东等的持股比例是否超过50%。
- 检查归入福利费、广告宣传费的支出中是否混有招待性质的支出。
- 超过限额的部分,按“其他社外流出”(기타사외유출)进行所得处分。
工作顺序是:先减少在损金阶段被剔除的金额,再适用法人税的抵免和减免。申报后才发现遗漏的,仍有更正请求(경정청구)这一途径。法人税申报的整体时间安排请参阅法人税申报准备。
常见韩语术语
| 术语 | 罗马字拼写 | 含义 |
|---|---|---|
| 기업업무추진비 | gieop eommu chujinbi | 企业业务推进费。自2024年起使用的招待费的法定名称。 |
| 접대비 | jeopdaebi | 招待费。企业业务推进费的旧称,目前仍常用作会计科目名称。 |
| 손금 | songeum | 损金。计算法人税时可作为费用认可的金额。 |
| 세무조정 | semu jojeong | 税务调整。把会计数字调整为税法上所得的工作。 |
| 수입금액 | suip geumaek | 收入金额。计算限额所用的、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销售额,包括终止业务的销售额。 |
| 특수관계인 | teuksu gwangyein | 特殊关系人。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与其交易的收入金额只按10%反映。 |
| 적격증빙 | jeokgyeok jeungbing | 合格凭证。信用卡销售单据、现金收据、税金计算书、计算书、源泉征收收据等法律认可的凭证。 |
| 기타사외유출 | gita saoe yuchul | 其他社外流出。适用于超限额部分的所得处分类型。 |
| 지배주주등 | jibae juju deung | 控股股东等。控股股东及其特殊关系人;合计持股超过50%是限额减半的要件之一。 |
| 송금명세서 | songgeum myeongseseo | 汇款明细表。通过金融机构向农渔民付款的明细,申报法人税时须附上。 |
依据
- 《法人税法》第25条第2款、第4款、第5款(법인세법 제25조 제2항·제4항·제5항)
- 《法人税法》第27条之2第5款(법인세법 제27조의2 제5항)
- 《法人税法施行令》第41条第1款、第5款、第6款(법인세법 시행령 제41조 제1항·제5항·제6항)
- 《法人税法施行令》第42条第1款、第2款(법인세법 시행령 제42조 제1항·제2항)
- 《税收特例限制法》第6条第1款(조세특례제한법 제6조 제1항)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19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