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指南列表

韩国拖欠工资:向劳动官署投诉后25天内处理

面向在韩国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如何在劳动门户网站投诉、准备哪些证据、25天处理期限以及2026年起加重的处罚。

PAPATONY人事与劳务2026年10月23日更新约6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提交渠道
劳动门户网站(labor.moel.go.kr)或管辖的劳动官署
处理期限
25天(不计星期六和公休日)
延长
因不得已的理由可延长一次,再延长须经投诉人同意
投诉人缺席
2次不响应出席要求,案件可能被终结
2026年10月8日起的处罚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
迟延利息
拖欠工资每年20%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包括外国劳动者),也面向收到投诉的雇主。基本规则是:向管辖工作场所的地方雇佣劳动官署提交投诉(진정)后,官署须在25天内处理,只有在有限情况下才能延长。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10月8日修订的《劳动基准法》(근로기준법)和雇佣劳动部(고용노동부)的《勤劳监督官执务规程》(근로감독관 집무규정)。

向哪里、如何提交

拖欠工资的投诉由管辖工作场所的地方雇佣劳动官署(지방고용노동관서)处理(执务规程第35条)。在线提交时,进入雇佣劳动部的投诉网站劳动门户网站(노동포털,labor.moel.go.kr),在投诉·请愿(진정·청원)菜单中选择"진정서(임금체불, 직장내 괴롭힘, 기타 노동법 위반)"表格。同一表格也可以到窗口提交、邮寄或传真。雇佣劳动部客服中心电话为1350。如果住处离工作场所较远,官署之间可以协商把案件移交给其他官署。

外国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劳动基准法》禁止以国籍为由在劳动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第6条)。

雇主的联系方式要尽量写全:工作场所地址、营业登记证上的地址、住址、电话号码,以及管理人员、会计、人事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勤劳监督官(근로감독관)会以书面形式寄送出席要求书(출석요구서),也可能通过电话或传真要求出席(执务规程第8条、第37条)。如果没有能联系上的地址,程序就会拖延。

《劳动基准法》将雇主(사용자)定义为企业主、经营负责人,以及在劳动者相关事项上代表企业主行事的人(第2条)。如果登记的代表与实际招聘你并支付工资的人不同,两者都要写上,并具体说明谁招聘了你、谁下达工作指示、谁支付工资。

如果多名同事都被拖欠工资,可以考虑一起投诉。多名劳动者一致的陈述有助于查明事实。最好指定一人负责与监督官联系。

证据不足时

最有力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和工资入账的银行流水。雇主每次支付工资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交付工资明细(第48条)。小型企业往往不提供这些材料。这时可以收集关于工资和排班的消息、考勤记录、排班表照片以及同事的书面陈述。陈述中写明工作期间、职务、工资和拖欠经过。第一次调查前,打电话给出席要求书上写明的监督官,说明情况并询问需要携带什么。

如果申请"拖欠工资等·雇主确认书"(체불 임금등·사업주 확인서),监督官不能只依据雇主或劳动者的陈述,而必须核实雇佣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人保费征收明细等客观资料(执务规程第37条之2)。

调查过程

  • 可以委派持有委托书的代理人出席,也可以要求与雇主分开接受调查(执务规程第8条、第37条)。
  • 如果投诉人2次以上不响应出席要求、邮件2次以上被退回,或在纠正指示之前明确表示不再投诉,案件可能被终结(第40条)。
  • 如果雇主下落不明,或雇主2次以上不响应出席要求,监督官会根据投诉人和证人的调查结果作出判断,确认违法后立即展开侦查(第40条)。监督官要求报告或出席而不履行的雇主,将被处以5,000,000韩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劳动基准法》第13条、第116条)。
  • 确认拖欠工资后,监督官须在包括确认当日在内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下达附期限的纠正指示(执务规程第37条之2)。雇主在期限内支付,案件即告结束。纠正指示下达后,即使投诉人撤回,案件也不会结束。雇主不支付的,转入侦查。

表示"不希望处罚"(처벌불원)要慎重。拖欠工资罪不能违背被害人明确表示的意愿提起公诉,因此案件会终结。这一意思表示不能撤回,也不能就同一内容再次投诉(执务规程第41条)。

处理期限与延长

官署须在受理投诉之日起25天内处理(执务规程第42条)。星期六和公休日不计入(《民愿处理法》(민원 처리에 관한 법률)第19条)。告诉、告发案件须在2个月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官。

25天的期限在有不得已的理由时可以延长一次。再次延长须经投诉人同意。如果雇主为支付拖欠工资申请政府贷款,经投诉人同意可暂缓处理50天。官署每次延长都必须通知投诉人;延长期限届满仍未处理的,每月至少通知一次延迟原因和预计处理日期。处理进展可以在劳动门户网站的"나의민원 조회"(我的民愿查询)中查看。

不同意处理结果时

首先向监督官说明决定错误的理由并出示证据。案件以不利结果终结的,可以再次投诉。官署会更换负责的监督官、接受检察官指挥,或听取按案件类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来处理(执务规程第43条)。同一案件再次受理时,可由至少包括1名外部委员的申告事件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和理由以书面通知。

处罚与局限

  • 自2026年10月8日起,不支付工资、离职后14天内应结清的款项、加班加给工资等,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劳动基准法》第107条)。此前的上限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不能违背被害人明确的意愿提起公诉,但被公开姓名的拖欠工资雇主在公开期间再次违法的除外。
  • 拖欠的工资按每年20%计算迟延利息。对象是离职后14天内未支付的款项;自2025年10月23日起,在职员工在定期发薪日未领到的工资也包括在内(第37条、施行令第17条)。
  • 劳动官署不能扣押雇主的财产。拖欠款仍未结清的,监督官必须告知《工资债权保障法》(임금채권보장법)规定的代付金(대지급금)申请程序,以及大韩法律救助公团(대한법률구조공단)的免费法律援助(执务规程第40条)。在民事诉讼中,如属明显故意、一年内3个月以上未支付等《劳动基准法》第43条之8规定的情形,可以请求拖欠金额3倍以内的赔偿。
  • 雇主不得因劳动者举报而解雇或给予其他不利待遇(第104条)。违反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第110条)。
  • 自2026年12月8日起,依据《劳动监督官职务执行法》(노동감독관 직무집행법),勤劳监督官改称劳动监督官(노동감독관)。此前提交的投诉继续有效。

检查清单

  • 通过劳动门户网站或向管辖工作场所的官署提交投诉书。
  • 写全所知道的地址、电话和管理人员,同时写上登记的代表和实际雇主。
  •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明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和同事陈述。
  • 按出席要求本人到场或委派代理人。
  • 只有在明白"不希望处罚"会让案件彻底终结之后,才作此表示。
  • 留意25天的处理期限和延长通知。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진정jinjeong请求劳动官署调查违法行为的投诉
임금체불imgeum chebul拖欠或迟发工资
근로감독관geullo gamdokgwan调查投诉的勤劳监督官,2026年12月8日起改称노동감독관
지방고용노동관서jibang goyong nodong gwanseo处理投诉的地方雇佣劳动官署
출석요구서chulseok yoguseo要求到场接受调查的书面通知
처벌불원cheobeol burwon被害人表示不希望处罚雇主,案件随之终结
체불 임금등·사업주 확인서chebul imgeumdeung saeopju hwaginseo确认拖欠事实的文件,用于申请代付金或法律援助
대지급금daejigeupgeum国家代为支付部分拖欠工资的代付金

依据

  • 《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6条、第13条、第36条、第37条、第43条之8、第48条、第104条、第107条、第110条、第116条(근로기준법) — https://www.law.go.kr/법령/근로기준법
  • 《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17条(근로기준법 시행령 제17조) — https://www.law.go.kr/법령/근로기준법%20시행령
  • 《勤劳监督官执务规程》(雇佣劳动部训令第517号)第8条、第35条、第37条、第37条之2、第40条~第43条(근로감독관 집무규정) — https://www.law.go.kr/행정규칙/근로감독관집무규정
  • 《民愿处理法》第19条(민원 처리에 관한 법률 제19조) — 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원%20처리에%20관한%20법률
  • 《劳动监督官职务执行法》(2026年12月8日施行)及附则第2条(노동감독관 직무집행법) — https://www.law.go.kr/법령/노동감독관%20직무집행법
  • 劳动门户网站投诉·请愿表格及处理期限(노동포털 진정·청원) — https://labor.moel.go.kr/minwonApply/minwonApply.do?searchGubun=2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3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