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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认定自查

根据行业、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常雇员工人数,确认是否属于韩国法律上的中小企业、小企业或小商工业者。

公司信息

该行业标准: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5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常雇员工不足 5 人 销售额占比最大的行业(施行令第4条)。代码依照韩国标准产业分类。协会和团体(S94)、公共行政等没有规模标准。

销售额输入方式

₩

前三个会计年度销售额合计除以 3 的金额。销售额指损益表上的销售额,部分行业使用营业收入(施行令第7条)。

₩

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合计。今年成立的公司使用成立日当时的资产总额(施行令第7条之2)。

只用于判定小商工业者。指上一会计年度每月末人数的平均数,不计高管、日工、3 个月以内的定期合同工、专职研究人员和每月不足 60 小时的短时劳动者,每月 60 小时以上的短时劳动者按 0.5 人计算(小商工人基本法施行令第3条)。

是否属于大企业集团(公平交易委员会指定)

属于公示对象企业集团的公司,无论销售额多少都不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款但书)。公示对象企业集团是资产总额 5 万亿韩元以上的企业集团,相互出资限制企业集团是其中资产总额达到国内生产总值千分之五以上的集团(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第31条第1款)。

非营利法人、风险投资公司、新技术事业金融公司、新技术创业专门公司、产学合作技术控股公司等不计在内。是否为最大出资人,要合并该法人高管(个人则为亲属)的持股来判断(施行令第3条第1款第2项第二目、第3条之2第3款)。

判定结果

属于小企业,同时属于小商工业者。

中小企业属于
小企业属于
小商工业者属于
平均销售额1,000,000,000 韩元

判定依据

  • 规模标准(附表1):平均销售额 1,000,000,000 韩元,标准 1,000 亿韩元 以下符合
  • 上限标准:资产总额 500,000,000 韩元,标准不足 5,000 亿韩元符合
  • 不属于公示对象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第1款但书)符合
  • 没有资产 5,000 亿韩元以上的法人作为最大出资人持股 30% 以上(施行令第3条第1款第2项第二目)符合
  • 小企业(附表3):平均销售额 1,000,000,000 韩元,标准 50 亿韩元 以下符合
  • 小商工业者:常雇员工 3 人,标准不足 5 人(小商工人基本法第2条、同法施行令第3条)符合

属于关联企业(例如接受外部审计的企业作为最大出资人持有其他韩国企业 30% 以上股份)时,要按持股比例合并销售额后重新判定(施行令第3条第1款第2项第三目、第7条之4、附表2)。本计算器不做合并,关联企业的结果可能不同。

正式的中小企业确认书由中小风险企业部的中小企业现况信息系统(sminfo.mss.go.kr)签发。

判定标准

  • 中小企业必须同时符合规模标准(按行业的平均销售额)、上限标准(资产总额不足 5,000 亿韩元)和独立性标准(中小企业基本法第2条、施行令第3条)。
  • 行业标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修订(总统令第35723号)。中小企业分 1,800 亿至 400 亿韩元 7 个档次,小企业分 140 亿至 15 亿韩元 9 个档次(施行令附表1、附表3)。
  • 平均销售额是前三个会计年度销售额合计除以 3。经营不足 36 个月时使用 12 个月会计年度的平均数,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成立的公司换算为年销售额(施行令第7条第2款)。
  • 判定结果从上一会计年度末日起满 3 个月之日起适用一年。12 月结算的法人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施行令第3条之3第1款)。
  • 小商工业者是小企业中常雇员工在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不足 10 人(本计算器把 H 运输和仓储业全部算入)、其他行业不足 5 人的企业。规模扩大而超出标准后,从下一年度起 3 年内仍视为小商工业者(小商工人基本法第2条、同法施行令第3条)。
查看全部行业标准

A 农业、林业和渔业

  • A 农业、林业和渔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B 采矿业

  • B 采矿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C 制造业

  • C10 食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1 饮料制造业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2 烟草制品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3 纺织品制造业(服装制造业除外)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4 服装、服饰配件和毛皮制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5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5 皮革、箱包和鞋类制造业中小企业 1,5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6 木材和木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除外)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7 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19 焦炭、煤球和石油精炼产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4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0 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除外)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1 医用物质和医药制造业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2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3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4 基本金属制造业中小企业 1,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4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5 金属制品制造业(机械和家具制造业除外)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6 电子元件、计算机、影像、音响和通信设备制造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7 医疗、精密、光学仪器和钟表制造业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8 电气设备制造业中小企业 1,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29 其他机械和设备制造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0 汽车和挂车制造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1 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2 家具制造业中小企业 1,5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3 其他制品制造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4 工业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中小企业 6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5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 C30393 · C31202 · C31322 汽车用新座椅、铁路车辆用座椅、飞机用座椅制造业中小企业 1,5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D 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业

  • D 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E 供水、污水和废物处理、原料再生业

  • E36 供水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2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 E37~E39 污水、废物处理和原料再生业(供水业除外)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4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F 建筑业

  • F 建筑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8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G 批发和零售业

  • G 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 1,2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6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H 运输和仓储业

  • H 运输和仓储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0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10 人

I 住宿和餐饮业

  • I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企业 4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5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J 信息通信业

  • J 信息通信业中小企业 1,0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5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K 金融和保险业

  • K 金融和保险业中小企业 4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0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L 房地产业

  • L 房地产业中小企业 4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4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M 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业

  • M 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 6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3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N 设施管理、商务支持和租赁服务业

  • N74~N75 设施管理、商务支持和租赁服务业(租赁业除外)中小企业 8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3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 N76 租赁业(房地产租赁除外)中小企业 4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3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P 教育服务业

  • P 教育服务业中小企业 4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5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Q 卫生和社会福利服务业

  • Q 卫生和社会福利服务业中小企业 6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5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R 艺术、体育和休闲相关服务业

  • R 艺术、体育和休闲相关服务业中小企业 6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30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S 协会和团体、修理和其他个人服务业

  • S95~S96 修理和其他个人服务业(协会和团体除外)中小企业 600 亿韩元 以下,小企业 15 亿韩元 以下,小商工业者不足 5 人

本页面是整理法令标准的参考说明,不构成法律意见。正式判定请以中小企业确认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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