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入境机关办事指南:预约、首尔管辖、F-4与E-7
面向在韩国延长滞留或变更资格的外国人:HiKorea预约方法、2026年10月搬迁后的首尔管辖机关,以及F-4和E-7要点。
要点速览
- 首尔出入境·外国人厅(2026年10月19日起)
- 松坡区正义路55,木洞旧址停止办公
- 预约访问
- 在HiKorea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 咨询电话
- 1345,工作日09:00~22:00
- 申请后出境
- 申请可能被拒
- 常见手续费
- 延长60,000韩元,资格变更100,000韩元
- 永住证
- 每10年重新签发
本指南是面向在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출입국·외국인관서)办理手续的外国人的实务说明,涉及预约访问、首尔的管辖机关、特定活动(E-7)延期,以及在外同胞(F-4)与永住的选择。信息截至2026年10月23日。
在HiKorea预约访问
自2021年4月起,全国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实行预约访问制度,法务部(법무부)表示未预约前往将无法受理申请。外国人登记、滞留期限延长、滞留资格变更、工作单位变更及各类申报,须在出入境民政网站HiKorea(하이코리아,hikorea.go.kr)预约。预约须至少在访问日前一天完成,不能预约当天。
- 请预约滞留期限届满日或法定申报期限之前的日期。期限过后才前往,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过怠金。期限内没有可预约日期的,请在期限前前往管辖机关。
- 预约只是确定访问日期,并不等于提交申请。
- 用其他外国人的护照号码或外国人登录号码抢占预约,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
- 咨询请拨打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工作日09:00~22:00,收费;从海外拨打+82-2-1345)。
首尔的管辖机关
请前往管辖您住址的机关。首尔出入境·外国人厅(서울출입국·외국인청)已于2026年10月19日从木洞(목동)迁入新办公楼,木洞旧办公楼不再办理任何业务。
| 机关 | 地址 | 管辖范围 |
|---|---|---|
| 首尔出入境·外国人厅 | 松坡区正义路55(송파구 정의로 55) | 冠岳区、广津区、江南区、江东区、铜雀区、松坡区、城东区、瑞草区、龙山区,城南市、河南市、果川市 |
| 世宗路办事处(세종로출장소) | 钟路区钟路38 首尔全球中心2、3层 | 钟路区、中区、恩平区、东大门区、中浪区、道峰区、城北区、江北区、芦原区 |
| 首尔南部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서울남부출입국·외국인사무소) | 江西区麻谷西1路48 | 西大门区、麻浦区、江西区、阳川区、永登浦区、九老区、衿川区 |
HiKorea上可以按住址查询管辖机关。如果不确定该机关能否办理您的业务,请在预约前拨打1345咨询。
在机关办理时
- 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签发的材料需要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韩国签发的证明如无另行规定,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以内。
- 手续费用印花(수입인지)或电子支付缴纳,外国人登录证的手续费用现金缴纳(《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73条)。常见手续费:延长60,000韩元,滞留资格变更100,000韩元,外国人登录证35,000韩元(第72条)。申请受理后手续费不予退还。
- 机关可能要求手册以外的材料。如有缺漏,请冷静说明何时能补交,并询问提交方式。
- 原文作者的经验是:礼貌且准备充分的申请人比争论的人更顺利。请熟悉自己的职业代码和材料内容。
E-7延期与出境
特定活动(E-7)滞留期限延长需提交申请书、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雇佣合同、个人收入金额证明(税务署签发的收入金额证明,或公司出具的工资所得代扣簿)、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簿誊本、居住地证明,以及公司的雇主缴纳明细证明、纳税证明书和地方税纳税证明书。机关会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资,也可能要求提供实际从事与职业代码相符工作的资料。
- 留意届满日,并在滞留期限结束前申请延期(《出入境管理法》第25条)。E-7每次给予的滞留期限上限为3年。
- 申请时必须身在韩国,申请后出境可能被拒。请在结果出来后再安排旅行。
- 已办理外国人登记的人,在滞留期限内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再入境的,通常不需要再入境许可。
F-4还是永住?
在外同胞(F-4,재외동포)资格每次最长给予3年,可以延期。已办理国内居所申报的F-4持有人,在滞留期限内出入境不需要再入境许可;在不动产交易上与国民、在金融交易上与居住者国民享有相同权利,并可依相关法令适用健康保险。除简单劳务、违反善良风俗的工作以及为公共利益限制的工作外,可以自由工作(《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23条第3款)。
永住(F-5,영주)资格者不受活动范围和滞留期限的限制。永住证须每10年重新签发。除内乱、外患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监禁并释放者中由法务部令规定的情形,以及为非法出入境提供船舶或证件等情形外,不会被强制出境(《出入境管理法》第10条之3、第33条、第46条)。
以F-4身份连续滞留2年以上的人,满足其中一项条件,例如年收入达到上一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以上,或净资产达到家庭金融·福利调查(가계금융·복지조사)平均净资产以上,即可申请永住(F-5-6)。也有很多人认为F-4已经足够。请结合就业计划和长期居留的稳定性作出选择。
幼年移居国外的人,应先确认韩国国籍丧失手续是否已办理。主动取得外国国籍的国民,在取得时丧失韩国国籍,并须向法务部长官申报国籍丧失(《国籍法》第15条、第16条)。申请F-4需要证明曾拥有韩国国籍,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原因和日期。
在国外准备E-7
E-7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之一:相关领域硕士以上学位;相关领域学士学位且取得学位后有1年以上经验;相关领域5年以上经验。也有例外:在世界500强企业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毕业于TIME排名前200或QS排名前500大学的学士(无需经验);毕业于韩国大学;年薪达到上一年度人均GNI的3倍以上(免除学历和经验要求)等。
出国前,向以前的工作单位取得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记录,并办理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这样公司更容易证明您的经历与职业代码相符,并写出有说服力的邀请事由书。所有材料都必须真实,提交虚假材料属于犯罪(《出入境管理法》第26条、第94条)。
核对清单
- 在HiKorea至少提前一天、并在期限之前预约。
- 确认管辖住址的机关;首尔厅已于2026年10月19日搬迁。
- 准备经海牙认证的国外材料和近期签发的韩国证明。
- E-7延期请准备收入金额证明和公司的纳税证明。
- 在结果出来之前留在韩国。
常见韩语术语
| 术语 | 罗马字拼写 | 含义 |
|---|---|---|
| 방문예약 | bangmun yeyak | 在HiKorea预约前往机关的时间 |
| 출입국·외국인관서 | churipguk oegugin gwanseo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办事处的统称 |
| 세종로출장소 | sejongno chuljangso | 首尔出入境·外国人厅的办事处 |
| 수입인지 | suip inji | 缴纳手续费用的印花 |
| 체류기간 연장허가 | cheryu gigan yeonjang heoga | 延长滞留期限的许可 |
| 재입국허가 | jaeipguk heoga | 再入境许可,1年以内出境通常免除 |
| 재외동포 | jaeoe dongpo | 外国国籍韩裔同胞的滞留资格(F-4) |
| 영주증 | yeongjujeung | 永住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每10年重新签发 |
| 국적상실신고 | gukjeok sangsil singo | 申报丧失韩国国籍 |
| 소득금액증명 | sodeuk geumaek jeungmyeong | 税务署出具的收入金额证明 |
依据
- 首尔出入境·外国人厅新办公楼搬迁通知(2026年10月2日)(서울출입국·외국인청 신축청사 이전 안내) — https://www.immigration.go.kr/bbs/immigration/47/611051/artclView.do
- 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 所属机关管辖区域(출입국·외국인정책본부 소속기관 관할구역) — https://www.immigration.go.kr/immigration/2057/subview.do
- HiKorea 预约访问使用说明(하이코리아 방문예약 이용안내) — https://www.hikorea.go.kr/resv/ResvIntroR.pt
- 法务部 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网上预约访问(출입국외국인관서 온라인방문예약) — https://www.moj.go.kr/bbs/immigration/47/565871/artclView.do
- 法务部 全面实行预约访问制度(2021年4月1日)(방문예약제 전면시행) — https://www.moj.go.kr/bbs/immigration/47/544379/artclView.do
- 法务部 签证发放与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2026年10月)(사증발급·외국인체류 안내매뉴얼) — https://www.hikorea.go.kr/board/BoardNtcDetailR.pt?BBS_SEQ=1&BBS_GB_CD=BS10&NTCCTT_SEQ=1062
- 《出入境管理法》第10条之3、第25条、第26条、第33条、第46条、第94条(출입국관리법) — https://www.law.go.kr/법령/출입국관리법
-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23条(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제23조) — https://www.law.go.kr/법령/출입국관리법%20시행령
-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72条、第73条(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제72조·제73조) — https://www.law.go.kr/법령/출입국관리법%20시행규칙
- 《在外同胞出入境与法律地位法》第10条至第14条(재외동포의 출입국과 법적 지위에 관한 법률) — https://www.law.go.kr/법령/재외동포의%20출입국과%20법적%20지위에%20관한%20법률
- 《国籍法》第15条、第16条(국적법 제15조·제16조) — https://www.law.go.kr/법령/국적법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3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