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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房和宿舍的综合房地产税合算排除须在9月30日前申报

持有员工住房或宿舍的韩国法人,在9月16日至30日之间用附件第4号、第5号表格申报合算排除,即可不计入综合房地产税的课税标准。

PAPATONY税务与会计2026年10月19日更新约7分钟阅读

要点速览

申报期间
每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提交对象
管辖税务署长,通过Hometax(홈택스)提交
表格
员工住房附件第4号,宿舍附件第5号
员工住房规模或价格
国民住宅规模以下或公示价格6亿韩元以下
低价标准
押金加月租换算额不超过公示价格的10%
错过申报
没有加算税,但住房仍计入课税标准

本指南面向在韩国持有员工住房的法人,以及负责其保有税的人员。员工住房(사원용주택)和宿舍(기숙사)可以不计入12月发出税单的综合房地产税(종합부동산세),但必须在9月16日至30日之间进行合算排除申报(합산배제 신고)。

申报期间:9月16日至30日

根据《综合房地产税法》(종합부동산세법)第8条第3款,每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向管辖税务署长(관할세무서장)申报持有情况。这是法定期限。

2026年的9月30日是星期三,期限不会顺延到第二天。中秋(추석)连休为9月24日(周四)至26日(周六),未指定补休日。从9月17日到截止日,可以办理的工作日是17日、18日、21日、22日、23日、28日、29日、30日,共8天。

错过申报不会产生加算税(가산세),因为合算排除是申请而不是义务。但本可排除的住房会原样计入12月税单的课税标准。

员工住房:三项要件与两项排除

该法第8条第2款第2项把"为提供员工居住而设的宿舍及员工住房"排除在合算对象之外,具体范围交由施行令第4条规定。施行令于2026年2月27日以总统令第36132号修订,第4条目前有27项有效。一般法人用到的是第1项员工住房和第2项宿舍。

施行令第4条第1款第1项规定,员工住房须同时满足三项要件:

  • 无偿或以低价提供给员工
  • 为雇主所有的住房,包括公司内部劳动福利基金(사내근로복지기금)和共同劳动福利基金(공동근로복지기금)所有的住房
  • 在国民住宅规模(국민주택규모)以下,或课税基准日(과세기준일)当天的公示价格(공시가격)在6亿韩元以下

专用面积超过85平方米,只要公示价格在6亿韩元以下,也符合要件。国民住宅规模由《住宅法》(주택법)第2条第6项定义:住宅专用面积85平方米以下;首都圈(수도권)以外、非城市地区的邑·面(읍·면)地区为100平方米以下。

同项但书排除以下两种情况:

  • 雇主为个人时:提供给属于《国税基本法施行令》(국세기본법 시행령)第1条之2第1款所定亲属关系的员工的住房
  • 雇主为法人时:提供给身为该法人股东或出资人的高管的住房。但《法人税法施行令》(법인세법 시행령)第50条第2款规定的小股东等(소액주주등)除外

持有股份的代表理事住在公司住房里,就属于此但书的情形。请先逐一确认高管是否持股、是否属于小股东等。

低价标准与宿舍

低价的界线由施行规则第2条之3规定:课税基准日当天的全租押金(전세금,一次性交付的大额租赁押金)或租赁押金(임대보증금)须在该住房公示价格的10/100以下。员工若支付月租,须按《增值税法施行规则》(부가가치세법 시행규칙)第47条规定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将1年的月租换算后加到押金上再判断。公示价格5亿韩元的公司住房,含换算额在内的5,000万韩元就是界线。超过这条线,就不属于员工住房。

关于宿舍,施行令第4条第1款第2项只写明"《建筑法施行令》(건축법 시행령)附表1第2项第4目(라목)的宿舍"。其中的一般宿舍,是为学校或工厂等的学生、员工等使用的建筑物,且使用共同炊事设施的户数占总户数的50%以上。如果建筑物台账(건축물대장)上的用途登记为多户住宅(다가구주택)或多户型集合住宅(다세대주택),就不能适用第2项,此时应另行按员工住房的要件判断。

一年中有空置期的住房

课税基准日是6月1日。2025年2月28日新设的施行令第4条第2款弥补了住户更替之间的空档:当年提供给员工的期间在9个月以上,且未提供期间没有挪作他用的,视为在课税基准日持续提供。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在空置的三个月内改作仓库或办公空间,就不能适用此规定。请保留空置期间的使用记录。

法人错过申报要多缴多少

项目个人(一户一住宅以外)法人(适用第9条第2款第3项)
基本扣除9亿韩元;一户一住宅者12亿韩元0韩元
税率累进税率2套以下千分之27、3套以上千分之50的单一税率
税负上限上一年度总税额相当额的150%不适用
公平市场价值比率100分之60100分之60

依据是《综合房地产税法》第8条第1款第2项、第9条第2款第3项、第10条但书(法律第21224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施行令第2条之4第1款。

基本扣除为0韩元,意味着从公示价格的第一韩元起就要征税。没有税负上限,意味着即使税额比上一年翻几倍也不会减免。如果两套公司住房漏报合算排除,两套公示价格合计额的60%将全部按2.7%征税。

表格与9月日程

施行规则第2条第4款按项指定表格。反映2026年3月20日财政经济部令(재정경제부령)第16号修订的现行分配如下:

施行令第4条第1款对象表格
第1项员工住房附件第4号表格(별지 제4호서식)
第2项宿舍附件第5号表格(별지 제5호서식)
第3项住宅新建销售业者的未售住房附件第6号表格
第4项托儿所用住房附件第7号表格
第5项施工方作为工程款收取的未售住房附件第8号表格

同时持有员工住房和宿舍的,需要提交两份表格,不能合并填写在一份上。

附件第28号表格是另一项申报。公益法人等(공익법인등)、公共住宅事业者(공공주택사업자)、住宅组合(주택조합)、整备事业施行者(정비사업시행자)、民间建设租赁住宅事业者(민간건설임대주택사업자)、城市开发事业施行者(도시개발사업시행자)、社会企业等(사회적기업등)、宗中(종중,宗族团体)可以不适用单一税率,而适用一般累进税率。此时须在同样的9月16日至30日之间提交法人住宅部分综合房地产税一般累进税率适用申报书(법인 주택분 종합부동산세 일반 누진세율 적용 신고서,附件第28号表格),并附上公益法人确认书、事业计划批准书、租赁事业者登记证、章程或规约复印件、设立许可书等证明其身份的文件。做了合算排除申报,并不等于完成了累进税率申报。两者的表格和依据都不同。

从9月30日倒推如下(2026年日历):

日期工作
9月17日~18日提取法人名下住房清单,确认建筑物台账用途和公示价格
9月21日核对住户名单,分出身为股东或出资人的高管居住的住房
9月22日从租赁合同确认押金和月租,计算公示价格10%的界线
9月23日填写表格:员工住房第4号、宿舍第5号,如适用再加第28号
9月24日~27日中秋连休及星期日
9月28日~29日在国税厅网站Hometax(홈택스)提交;往年已申报的只确认有无变动
9月30日截止日,保存受理回执

再次申报与追征

根据施行令第4条第5款但书,从首次申报年度的次年起,申报内容没有变动的,无需再次提交。2025年3月21日新设的施行规则第2条第5款对"变动"作了具体规定:

  • 住房的所有权或专用面积
  • 仅限员工住房:施行规则第2条之3所定的全租押金或租赁押金

第二项是新增内容。续约时只提高押金也属于变动。如果超过公示价格10%的界线,就必须重新申报。

国税厅(국세청)说明,适用合算排除后如确认不满足要件,可以征收已减免的综合房地产税额及利息相当加算额(이자상당가산액)。公司住房不再符合要件的典型情况有三种:员工搬走后由高管或其亲属入住;押金提高后超过10%的界线;住房空置期间挪作他用。无论哪种情况,都应在下一年度的申报中反映。

检查清单

  • 以课税基准日6月1日当天的状态判断
  • 全面提取法人名下的住房
  • 按建筑物台账用途区分宿舍和住宅
  • 确定以国民住宅规模还是公示价格6亿韩元满足要件
  • 确认住户中是否有身为股东或出资人的高管
  • 确认是否属于小股东等
  • 在押金上加上月租换算额进行计算
  • 确认计算结果在公示价格的10%以下
  • 确认年内提供期间在9个月以上
  • 确认空置期间没有挪作他用的记录
  • 确认往年已申报住房的押金是否变动
  • 确认是否属于须提交附件第28号表格的法人
  • 按表格备齐证明文件
  • 打印并保存受理结果

常见韩语术语

术语罗马字拼写含义
종합부동산세jonghap budongsanse综合房地产税,税单在12月发出。
합산배제hapsan baeje合算排除,把符合要件的住房排除在课税标准合算之外,须在9月16日至30日之间申报。
사원용주택sawonyong jutaek员工住房,无偿或以低价提供给员工的住房,属于施行令第4条第1款第1项。
기숙사gisuksa宿舍,按《建筑法施行令》定义的宿舍,属于施行令第4条第1款第2项。
공시가격gongsi gagyeok公示价格,官方公布的住房价格,用于判断6亿韩元标准和10%界线。
과세기준일gwase gijunil课税基准日,即6月1日,按当天的状态判断。
국민주택규모gungmin jutaek gyumo国民住宅规模,住宅专用面积85平方米以下(部分邑·面地区为100平方米以下)。
건축물대장geonchungmul daejang建筑物台账,记载建筑物用途等信息的官方登记簿。
소액주주등soaek jujudeung小股东等,《法人税法施行令》第50条第2款所定的小股东等,提供给他们的住房不受但书限制。
홈택스HomtaekseuHometax,韩国国税厅网站,表格在此提交。

依据

  • 《综合房地产税法》第8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第2项、第3款(종합부동산세법 제8조 제1항 제2호, 제2항 제2호, 제3항)
  • 《综合房地产税法》第9条第2款第3项、第10条但书,法律第21224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종합부동산세법 제9조 제2항 제3호, 제10조 단서)
  • 《综合房地产税法施行令》第2条之4第1款、第4条第1款第1项和第2项、第2款、第5款但书,总统令第36132号(종합부동산세법 시행령 제2조의4 제1항, 제4조)
  • 《综合房地产税法施行规则》第2条第4款和第5款、第2条之3、附件第4号至第8号表格及第28号表格,财政经济部令第16号(종합부동산세법 시행규칙 제2조 제4항·제5항, 제2조의3)
  • 《住宅法》第2条第6项(주택법 제2조 제6호)
  • 《建筑法施行令》附表1第2项第4目(건축법 시행령 별표 1 제2호 라목)
  • 《国税基本法施行令》第1条之2第1款(국세기본법 시행령 제1조의2 제1항)
  • 《法人税法施行令》第50条第2款(법인세법 시행령 제50조 제2항)
  • 《增值税法施行规则》第47条(부가가치세법 시행규칙 제47조)
  • 国税厅说明:适用合算排除后不满足要件时征收减免税额及利息相当加算额(국세청 안내)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19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