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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夜班和节假日津贴计算器

输入一次班次或一周排班,按分钟拆分并计算每天 8 小时和每周 40 小时加班、夜间及节假日工作的加给。

时薪和单位

输入方式

₩

月薪制且每周 40 小时的,为每月通常工资 ÷ 209 小时(可参考通常工资计算器)。

常用劳动者人数

4 人及以下的单位不适用加给规定(劳动基准法第11条第2款)。

节假日时间判断

默认情况下,过了午夜且属于普通工作日的时间不算节假日工作。选择按班次开始日期,则整个班次都算节假日工作。

班次

公休日只在 5 人及以上的单位是带薪假日。无薪休息日的工作,只有当周超过 40 小时时才算加班。

同一周之前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含加班和节假日工作),用于判断每周 40 小时。

工作时间的工资

合计82,560 韩元
基本(100%)82,560 韩元
加给0 韩元
工作时间8 小时
项目小时倍率金额
全部工作时间8 小时182,560 韩元
合计82,560 韩元

计算方法

  • 加班(超过每天 8 小时或每周 40 小时)另加通常工资的 50%(劳动基准法第50条、第56条第1款)。无薪休息日的工作,只有当周超过 40 小时时才算加班。
  • 夜间工作(晚 10 点至早 6 点)另加 50%,与加班或节假日工作重叠时一并加算(第56条第3款)。
  • 节假日工作 8 小时以内加 50%,超过部分加 100%,不再另加加班加给(第56条第2款)。默认按每个小时所属日期判断;在假日开始并延续到次日假日的班次按一个班次计算。
  • 短时间劳动者超过约定工作时间工作的,即使每天不足 8 小时也加 50%(期间制法第6条第3款),每周最多 12 小时(第6条第1款)。
  • 常用 4 人及以下的单位不适用加给规定(第11条第2款、施行令附表 1)。休息:4 小时给 30 分钟,8 小时给 1 小时以上(第54条第1款);每周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工作最多 52 小时(第53条第1款、第2条第1款第7项)。
  • 时间按分钟拆分,每行不足 1 韩元的部分四舍五入后再相加。

各类工作的倍率(5 人及以上)

  • 加班:1.5 倍
  • 约定工作中的夜间工作:加 0.5 倍
  • 加班且在夜间:2 倍
  • 节假日工作 8 小时以内:1.5 倍
  • 节假日工作 8 小时以内且在夜间:2 倍
  • 节假日工作超过 8 小时:2 倍
  • 节假日工作超过 8 小时且在夜间:2.5 倍
  • 短时间超时工作:1.5 倍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不足 1 韩元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单位规定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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