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起诉前用假扣押冻结雇主财产
面向在韩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如何通过假扣押(가압류)在起诉前冻结雇主财产,以及2026年的费用、担保和期限。
要点速览
- 申请法院
- 财产所在地地方法院或本案管辖法院
- 法院费用
- 印花10,000韩元+送达费(当事人数×3次)
- 执行期限
- 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2周内
- 不动产税费
- 请求金额0.2%的登记许可税+其20%的地方教育税
- 本案诉讼
- 执行后3年未起诉的,可被申请撤销
- 免费法律援助
- 月平均工资低于4,000,000韩元:拨打132
在韩国被拖欠工资时,可以通过假扣押(가압류)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冻结雇主的财产,确保胜诉后仍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向地方法院提出,以书面方式释明请求,多数情况下还需提供担保。以下金额和期限以2026年10月为准。
为什么要先冻结财产
工资诉讼及其后的强制执行都需要时间。在此期间,雇主可能出售财产、转移资金或把财产转到他人名下。假扣押可以防止这种情况。根据《民事执行法》(민사집행법),假扣押适用于金钱债权或可换算为金钱的债权(第276条),并须存在不进行假扣押就无法执行判决或执行极为困难的担忧(第277条)。对象包括不动产、存款等债权(채권)、有体动产(유체동산)、汽车和船舶。
拖欠工资也是犯罪。自2026年10月8日起,不支付工资或离职时款项的雇主可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0,000韩元以下罚金(《劳动基准法》(근로기준법)第107条)。但刑事处罚并不会替您支付工资。要拿到钱,仍需民事判决或和解,在此之前由假扣押保全雇主财产。
本案请求金额在30,000,000韩元以下的,本案诉讼适用更快的小额案件(소액사건)程序(《小额案件审判规则》(소액사건심판규칙)第1条之2)。
法院如何审理
- 法院可不经言词辩论,仅凭书面材料作出决定(《民事执行法》第280条第1款)。必要时可询问当事人(《民事诉讼法》(민사소송법)第134条第2款,依《民事执行法》第23条准用)。
- 法院驳回申请或先命令提供担保时,不会通知雇主(第281条第3款)。
- 申请人须释明(소명)请求债权和假扣押的理由(第279条第2款)。工资案件应附劳动合同、工资单和未付金额计算表,并写明其他债权人催讨、近期处分财产、经营恶化等可能隐匿财产的情况。
- 法院可命令提供担保(담보),以弥补假扣押可能给雇主造成的损失(第280条第2款、第3款)。
请求金额可包括迟延利息。离职后14天内未支付的工资和一次性退职金按年20%计息;自2025年10月23日起,在职期间未支付的定期工资也适用(《劳动基准法》第37条、同法施行令第17条)。
向哪里、如何申请
向被假扣押财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或本案管辖法院申请(第278条)。该管辖为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第21条)。
法院电子民愿中心(전자민원센터)列明申请书应记载: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宗旨(신청취지),申请理由,法院,释明方法,日期,记名盖章或签名,附件以及标的物。法院提供不动产、有体动产、债权假扣押申请书和假扣押申请陈述书(가압류신청 진술서)的格式。根据大法院内部规则(재민 2003-4 第3条),未附陈述书的申请可不经补正命令直接驳回。
可到法院窗口提交,也可在用户注册后通过电子诉讼系统(전자소송,ecfs.scourt.go.kr)申请(《民事诉讼等电子文书使用法》(민사소송 등에서의 전자문서 이용 등에 관한 법률)第3条、第5条)。
费用与担保
| 项目 | 金额 |
|---|---|
| 申请书印花(인지) | 10,000韩元(同时申请提交支付保证委托文书也是10,000韩元) |
| 送达费(송달료) | 当事人人数 × 3次 |
| 不动产:登记许可税(등록면허세) | 请求金额的0.2%,最低6,000韩元 |
| 不动产:地方教育税(지방교육세) | 登记许可税的20%(最低1,200韩元) |
| 不动产:登记申请手续费 | 每处不动产3,000韩元 |
| 汽车、船舶:登记许可税 | 每件15,000韩元(建设机械10,000韩元) |
不动产相关税款在财产所在地的市、郡、区厅(시·군·구청)缴纳,并提交收据。
法院命令提供担保时,决定书会写明提供方式:向法院提存所现金提存(공탁),或提交保险公司出具的提存保证保险单(공탁보증보험증권)(《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民事诉讼规则》(민사소송규칙)第22条)。不动产、汽车和债权的假扣押,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支付保证委托合同文书并请求法院许可,以节省时间(《民事执行规则》(민사집행규칙)第204条)。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担保比例,由法院逐案确定金额。现金提存会在担保解除前占用资金,保证保险则需支付保费。
执行假扣押决定
- 务必尽快。自决定通知申请人之日起超过2周即不得执行(第292条第2款)。执行可在向雇主送达决定之前进行(第292条第3款)。
- 不动产:由法院将假扣押记入登记簿(第293条)。
- 存款等债权:决定命令雇主的开户银行或客户等第三债务人(제3채무자)不得向雇主付款(第296条第3款)。可申请法院令第三债务人在1周内书面陈述是否承认债权、是否已被他人扣押等(第237条,依第291条准用)。
- 有体动产:携带决定正本到物品所在地地方法院的执行官(집행관)处,在执行官办公室填写执行委托申请书并缴纳手续费(《民事执行规则》第212条)。执行官在申请人收到决定正本之日起14天内着手执行,并同时向雇主送达决定。
如针对多项财产,须为每项财产分别准备释明材料和费用。把假扣押分散到不动产、存款和应收账款上,可降低某项财产落空的风险。
假扣押之后
假扣押只是冻结财产,您仍须在本案诉讼(본안소송)中胜诉。雇主申请时,法院会规定2周以上的期限命令您提起本案诉讼,逾期未提起的,假扣押将被撤销(第287条)。执行后3年内未提起本案诉讼的,雇主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第288条第1款)。满3年并不会自动失效,但拖延会带来被撤销的风险。雇主也可提存决定书所载金额来解除假扣押(第282条、第299条)。
胜诉后,对已假扣押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강제집행)。如财产价值低于请求金额或有顺位在先的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受偿,因此应持续关注雇主财产。
关于担保和起诉命令,详见拖延本案诉讼可能导致假扣押被撤销。
面向劳动者的免费法律援助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대한법률구조공단)为被拖欠工资或退职金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民事诉讼援助,在韩居住的外国人也可申请,条件是拖欠发生时最近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4,000,000韩元。请先向地方雇佣劳动官署提出申诉(진정)。负责案件的劳动监督官(근로감독관,自2026年12月8日起更名为노동감독관)出具拖欠工资等及雇主确认书(체불 임금등·사업주 확인서)后,持该文件前往公团。预约咨询请拨132。如败诉,对方的诉讼费用不在援助范围内。
核对清单
-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单、入账记录和未付金额计算表。
- 查找雇主财产:不动产登记事项证明书(등기사항증명서)、收取营业收入的银行、主要客户。
- 确定管辖法院:财产所在地或本案管辖法院。
- 准备申请书、陈述书、10,000韩元印花和送达费。
- 准备现金或提存保证保险,以应对担保命令。
- 自收到决定之日起2周内执行。
- 及时提起本案诉讼。
常见韩语术语
| 术语 | 罗马字拼写 | 含义 |
|---|---|---|
| 가압류 | gaamnyu | 判决前阻止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法院决定。 |
| 본안소송 | bonan sosong | 确定是否有权收款的本案诉讼。 |
| 소명 | somyeong | 低于完全证明的标准,表明主张很可能属实。 |
| 담보 | dambo | 为弥补假扣押可能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法院命令提供的担保。 |
| 공탁 | gongtak | 把钱交存到法院提存所。 |
| 공탁보증보험증권 | gongtak bojeung boheom jeunggwon | 可代替现金提存提交的保证保险单。 |
| 집행관 | jiphaenggwan | 实际执行有体动产假扣押等事务的法院人员。 |
| 제3채무자 | jesam chaemuja | 对雇主负有付款义务的银行、客户等。 |
| 인지 | inji | 向法院提交文书时缴纳的费用。 |
| 송달료 | songdallyo | 预缴的法院邮寄文书费用。 |
依据
- 《民事执行法》(민사집행법)第21条、第23条、第237条、第276~299条: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집행법
- 《民事执行规则》(민사집행규칙)第203条、第204条、第212条: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집행규칙
- 《民事诉讼法》(민사소송법)第122条、第134条: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소송법
- 《民事诉讼规则》(민사소송규칙)第22条: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소송규칙
- 《民事诉讼等印花法》(민사소송 등 인지법)第9条第2款: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소송%20등%20인지법
- 《地方税法》(지방세법)第28条第1款、第151条第1款:https://www.law.go.kr/법령/지방세법
- 《小额案件审判规则》(소액사건심판규칙)第1条之2:https://www.law.go.kr/법령/소액사건심판규칙
- 《民事诉讼等电子文书使用法》(민사소송 등에서의 전자문서 이용 등에 관한 법률)第3条、第5条:https://www.law.go.kr/법령/민사소송%20등에서의%20전자문서%20이용%20등에%20관한%20법률
- 《劳动基准法》(근로기준법)第37条、第107条及同法施行令第17条:https://www.law.go.kr/법령/근로기준법
- 韩国法院电子民愿中心“假扣押”(대한민국 법원 전자민원센터 「가압류」):https://www.scourt.go.kr/nm/min_4/min_4_1/index.html
- 大法院审判例规《保全处分申请案件事务处理要领》(보전처분 신청사건의 사무처리요령,재민 2003-4)第3条
-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法律救助对象说明(대한법률구조공단 법률구조 대상자 안내):https://www.klac.or.kr/legalstruct/legalRescueGuide.do
- 政策简报“拖欠工资受害劳动者免费法律援助”,2025年5月16日(정책브리핑 「임금 체불 피해 근로자 무료 법률 지원」):https://www.korea.kr/news/policyNewsView.do?newsId=148943307
- 雇佣劳动部常见问题(고용노동부 FAQ 「진정·고소 이후에도 체불임금을 지급받지 못한 경우」):https://www.moel.go.kr/faq/faqView.do?seqRepeat=78
本指南说明截至2026年10月23日的一般规定,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法规和表格可能变化,办理前请查看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