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就业者所得税减免计算器
根据出生日期、入职日和服兵役期间,确认是否符合所得税减免条件,并计算减免期间和申请期限。
输入
减免对象类型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年满 15 岁且不超过 34 岁。服兵役期间(最多 6 年)从年龄中扣除。
与入职日相同时可留空。年龄按此日期计算。
判定结果
输入出生日期和入职日后即可判定。
申请方法
- 在入职当月的下个月月底前,将减免申请书(施行规则附件第11号格式)和服兵役证明交给公司(施行令第27条⑤)。
- 超过期限也可以申请,并从入职日起减免(源泉税科-428,2012 年 8 月 17 日)。如年末结算已结束,可在 5 年内申请更正。
- 公司从收到申请书的下个月起按减免率代扣,并在收到当月的下个月 10 日前向税务署提交减免对象明细表(第30条③)。
- 已经离职的,可以直接向住址所在地的税务署申请(第30条②但书)。
- 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了减免,须补缴少缴税款的 105%(第30条⑤~⑦)。
- 减免税额 = 计算税额 × 中小企业工资所得比例 × 减免率,每个课税期间上限 200 万韩元(施行令第27条⑧)。
本工具只核对日期和条件,最终由税务署判定。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建议。